ls43c047第四十八篇 在復活中的生命(三)a
约翰福音 二十一1~14及注
聖靈寫約翰福音的用意,是要給我們看見,我們已經藉著基督的復活成為神的眾子。這是奇妙且榮耀的。我們人類是敗壞的、有罪的、卑賤的、污穢的,但藉著主的死而復活,我們成了神的眾子。
我們有神的生命、神的性情、和神的豐滿;因此我們是神的眾子,就像神的獨生子一樣。多麼奇妙!主已將父在已過的永遠所賜給祂的榮耀,賜給了我們。這榮耀是甚麼?那就是我們所得著的神的生命和性情;這神的生命和性情使我們成為神的眾子,作神的彰顯。
作神的眾子,意思就是作神的彰顯和顯出。主藉著死與復活所賜給我們的榮耀。藉著祂的死與復活,主將祂自己釋放並分賜到我們裏面,使我們和祂完全一樣。
基督藉著在我們裏面,與我們是一而差遣我們。祂現今既是那靈,祂就在我們裏面,並且與我們是一。因此,祂有甚麼我們就有甚麼,祂在那裏我們就在那裏,我們與祂完全一樣。結果,祂能差遣我們,賜給我們神聖屬天的使命。這就是神在已過的永遠所定的旨意。神永遠的定旨,就是要將祂自己作到我們裏面,將祂自己與我們調和,使我們成為祂的彰顯和顯出。
在約翰十二章,基督是一顆子粒;但在約翰二十章,祂成了許多子粒。這惟有藉著死與復活纔有可能。在十八章以前,祂是神的獨生子,是神惟一的顯出。那時,在全宇宙,全人類中,只有一個人是神的形像和顯出。
但在十八、十九章以後,就有神的許多兒子和神的許多顯出。藉著神獨生子的死與復活,就產生了眾子。那一顆子粒現今已繁增成許多子粒。因此,主所有的門徒都成了祂的弟兄。這些弟兄現今就能成為神的顯出,現今就能代表三一神。他們被託付以神聖屬天的使命,要在這地上作一些事,使他們能藉以彰顯並顯明神。這就是約翰福音的意義。
雖然我們已重生成為神的眾子,但我們還在肉身中。我們仍是人的兒子。我們受了屬天的使命,但我們仍需要食物供我們喫並生活。門徒如何謀生?他們該如何完成主的使命?他們在祂復活後該如何跟從祂?他們的前途如何?
我們如何謀生是極其實際的。我們需要領會在二十章之後有二十一章,在結語之後加上一章的原因。這一章就是給我們看見,在我們奇妙而神聖的重生為神的眾子之後,我們仍在這世界上,我們仍在這地上,我們仍在時間裏,我們仍有一些實際的需要,我們仍有一些必須解決的實際問題。因此,聖靈繼續寫了一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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