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1124哥林多前書生命讀經20- 主的筵席和正當的喫

主的筵席和正當的喫

主的筵席和正當的喫

讀經:哥林多前書十章 14 ~十一章 1

信息:哥林多前書生命讀經 49~51

壹、前言

一、林前八章至十章保羅對付哥林多召會的第六個難處–對付喫祭偶像之物。

二、保羅從一個喫祭偶像之物的問題,並以色列人的事例,提醒信徒需要有正當的喫。

三、本篇說到保守主的筵席脫離拜偶像,其中包括主的血和主的身體的交通,主的筵席和鬼的筵席的分別。最後期勉信徒有一個正當的喫,使人得建造、使神得榮耀。

貳、主的筵席

一、主的筵席和主的晚餐

『你們不能喝主的杯,又喝鬼的杯;不能有分於主的筵席,又有分於鬼的筵席。』(林前十 21

(一)主的桌子的設立

1、『我從主領受又交付你們的,就是主耶穌被出賣的那一夜,拿起餅來,祝謝了,就擘開,說,這是我的身體,為你們捨的,你們要如此行,為的是記念我。飯後,也照樣拿起杯來,說,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,你們每逢喝的時候,要如此行,為的是記念我。』(十一 23~25

2、在召會中神所有兒女都必須要有分於主的桌子,因這是主親自設立的。

3、主的桌子(Lords table)就是指擘餅聚會,包括主的筵席(Lords feast)和主的晚餐(Lords dinner)。

(二)主的筵席和主的晚餐的區別

1、主的筵席所著重的,乃是交通於祂的血和祂的身體(十 16~17),有分於主,彼此在交通裏享受主。

2、主的晚餐所強調的,乃是對主的記念(十一 24~25)。

3、在主的筵席裏,我們領受祂的身體和祂的血,作我們的享受;在主的晚餐裏,我們記念祂,使祂得著享受。

(三)主的筵席的意義

1、交通

(1) 主的筵席的第一個意義是交通。『我們所祝福的福杯,豈不是基督之血的交通麼?』(十 16)我們豈不是一同喝主的杯麼?這是交通。

(2) 晚餐乃是我們記念主,筵席乃是我們彼此交通。筵席乃是說,『我們所祝福的杯,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麼?』這裏著重的點,不是在領基督的血,而是在同領基督的血。這一個『同領』,就是交通。

2、合一

(1) 第二個意義是合一。『因著只有一個餅,我們雖多,還是一個身體,因我們都分受這一個餅。』(十 17)在這裏我們看見,神的兒女是合而為一的。

(2) 哥林多前書十一章裏的餅,主說,『這是我的身體,為你們捨的。』(十一 24)這是指著主耶穌肉身的身體說的。

(3) 十章裏的餅乃是指著召會說的。『我們所擘開的餅,豈不是基督身體的交通麼?』(十 16)『我們雖多,仍是一個餅。』(十 17)我們是這一個餅,這餅就是召會。

(4) 「你的身體為我裂開,為將自己分授,使我能得你作生命,成為你的配偶。如此,這餅也是指明你那奧祕身體;我們是祂活的肢體,與你完全合一。」(詩歌 185

(5) 「這一個餅乃是表明你身體,曾被擘開,好使眾聖分享;我們喫餅,如此一同領受你,藉此見證我們真正是一。」(補充本詩歌 611

3、「這餅在此也是指明你那奧祕的身體;藉此與眾肢體交通,見證身體的合一。這杯也是神聖福杯,我們現在所祝福;藉著你血我們交通,與你所有的聖徒。」(詩歌 178

二、脫離拜偶像的事

『所以,我所親愛的,你們要逃避拜偶像的事。我好像對精明人說的,你們要審斷我所說的。』(林前十 14~15

(一)拜偶像的事,原文指與喫祭偶像之物有關的拜偶像的事。

(二)『也不要作拜偶像的人,像他們有些人那樣;如經上所記:「百姓坐下喫喝,起來玩耍。」』這是拜偶像的事的定義。而不只是指在偶像前俯伏敬拜。

(三)保羅所說拜偶像的事這辭,不僅僅是指雕刻的偶像,乃是指更廣闊、更包羅的事,就是指出與偶像的交通與合一。

三、主的血和主的身體的交通

『我們所祝福的福杯,豈不是基督之血的交通麼?我們所擘開的餅,豈

不是基督身體的交通麼?』(十 16

(一)我們所喝的杯是基督之血的交通,我們所喫的餅是基督身體的交通。

(二)交通,原文的意思是一同有分,共同分享。這裏的交通,是指信徒一

同有分於基督的血和身體的交通。

(三)我們這些有分於主的血和身體的人,不僅彼此是一,也與主是一。

(四)使徒這裏要說明藉著喫喝就使喫喝的人與他們所喫所喝的成為一。哥林多人都當曉得,他們濫喫祭偶像之物,實際上使他們與祭物後面的鬼成為一。

四、一個餅,一個身體

『因著只有一個餅,我們雖多,還是一個身體,因我們都分受這一個餅。』(十17

(一)我們一同分受這一個餅,指明我們有分於基督,使我們眾人成為祂的一個身體。我們眾人所分受的這位基督,把我們構成祂的一個身體。

(二)分受(即喫–28~30)這一個餅,使我們與這餅聯合為一,這指明我們有分於基督、享受基督,使我們與祂聯合為一,與祂成為一。

五、祭壇與筵席

『你們看那按著肉體是以色列人的,那些喫祭物的,豈不是與祭壇交通的人麼?』(十 18

(一)與祭壇交通的人,或,同享祭壇的人。那些喫祭壇上祭物的人,不僅彼此交通,並與祭壇交通,也是他們所喫之物的同享者。他們有分於所喫的,使他們與祭壇上的祭物成為一。

(二)祭壇既是獻給神之祭物的根據,喫祭壇上的祭物,就使喫的人成為與祭壇交通、同享祭壇的人。

(三)祭壇的交通豫表基督的血和身體的交通,它豫表主筵席的交通。

(四)以色列人有祭壇,但我們有筵席。祭壇上有祭物,筵席上有血和身體。一個是豫表,另一個是應驗。以色列人圍繞祭壇交通,而我們圍繞筵席交通。

(五)「但願你的自己作我筵席;你話你靈為我解渴充飢,使我得在這裏喫你喝你,豐豐滿滿享受你的自己。」(詩歌 586

六、偶像與鬼

『這樣,我是怎麼說的?豈是說祭偶像之物算得甚麼?或是說偶像算得甚麼?我乃是說,外邦人所獻的祭,是祭鬼,不是祭神;我不願意你們成為與鬼交通的人。』(林前十 19~20

(一)偶像、祭偶像之物,都算不得甚麼(八 4),但在這些後面的乃是鬼,是神所憎恨、所恨惡的。敬拜神的信徒,該禁戒自己因喫祭偶像之物,而與鬼聯合為一,成為與鬼交通的人。

(二)鬼既是偶像的實際,喫祭偶像之物,就使喫的人成了與鬼交通的人,有分於鬼的人。喫祭偶像之物的人,不僅成了與鬼交通的人,也成了有分於鬼的人,使他們與鬼成為一。

參、兩張桌子、兩種筵席

『你們不能喝主的杯,又喝鬼的杯;不能有分於主的筵席,又有分於鬼的筵席。』(十 21

一、這裏我們看見有兩種筵席:主的筵席和鬼的筵席。有分於筵席就是喫筵席。

二、喝主的杯,有分於主的筵席,使我們與主聯合為一。喝鬼的杯,有分於鬼的筵席,使我們與鬼成為一。

三、『我們可惹主的妒忌麼?難道我們比祂還強麼?』(十 22)主是忌邪的神(出二十 5),拜偶像是祂最憎恨、最恨惡的。我們若有分於鬼的交通,與鬼成為一,就要惹動主的妒忌。因此,我們必須逃避拜偶像的事(林前十 14)。

肆、正當的喫

一、喫與享受

(一)我們已經蒙召進入了基督的交通,基督是我們的分,給我們享受。

(二)神召我們進入了祂兒子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交通,交通包含有分,交通也包括享受。

(三)每當我們來到主的桌子前享受基督這包羅萬有的一位,在我們的經歷中,我們就在美地享受那地的豐富。在這筵席前,我們得著滿足,神也得著滿足。

(四)「你是天降生命的糧,就是無酵生命餅;我們喫你,與你調和,就得有分你功能。羔羊和餅都是豫表,象徵你是我生命;筵席之上喫你、喝你,我們享受你豐盛。」(詩歌 155

二、四個原則

『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處;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建造人。無論何人,不要尋求自己的益處,乃要尋求別人的益處。』(林前十 23~24

(一)關於事情本身,是有益處的;凡事信徒都可行,但他們所行的必須都有益處。

(二)關於自己,不受任何轄制;無論那一件,信徒總不可受牠的轄制。

(三)關於別人,建造他們;信徒所行的事,都必須建造別人。

(四)關於神,榮耀祂。信徒所行的,必須為榮耀神而行(十 31)。

三、實際生活中的實行

『凡肉市上所賣的,你們只管喫,不要為良心的緣故查問甚麼。』(十25

(一)在使徒時代,祭偶像之物通常只燒掉一部分,其餘的歸給祭司、窮人,或拿到市場上再賣。買的人也許不知不覺,買了祭過偶像的肉。信徒不要為良心的緣故查問甚麼,只要買來喫就是了。

(二)『若有不信的人請你們,你們也願意去,凡擺在你們面前的,只管喫,不要為良心的緣故查問甚麼。』(十 27)在這樣的場合中,信徒不需要查問。

(三)『但若有人對你們說,這是獻過祭的物,就要為那指出的人,並為良心的緣故,不喫;我說的良心,不是你自己的,乃是別人的。』(十28~29 上)若有人指出肉是向偶像獻過祭的,信徒就必須為指出這事實之人良心的緣故不喫。

(四)『我這自由為甚麼被別人的良心審判?我若感恩著分受,為甚麼在我所感謝的物上被人毀謗?』(十 29 ~30)。這清楚指明喫就是分受(十 17)。這裏『被人毀謗』的意思是受到帶著邪惡目的的批評。信徒若因著喫祭偶像的肉而這樣被人毀謗,他就該不喫那肉。

(五)保羅的結論:『所以你們或喫、或喝、或作甚麼事,一切都要為榮耀神而行。』(十 31

四、不可給人絆跌的機會

『不拘對猶太人,對希利尼人,對神的召會,你們都不要成為絆腳石。就好像我也凡事叫眾人喜悅,不尋求自己的益處,只尋求多人的益處,叫他們可以得救。』(十 32~33

(一)在新約時代,人分為三類:(1)猶太人–神的選民;(2)希利尼人–不信的外邦人;以及(3)召會–在基督裏之信徒的組合。

(二)不論對那一類人,我們都不該成為他們的攔阻、絆腳石,叫他們可以得救(十 33)。

(三)保羅也以自己的榜樣鼓勵信徒,需要為著人能得救,放棄自己的益處,只尋求多人的益處,叫他們可以得救。

五、效法使徒

『你們要效法我,像我效法基督一樣。』(十一 1

(一)保羅是基督的跟從者,哥林多的信徒和所有其他的人跟從他就是對的。

(二)若有人效法基督,我們就當效法他,這使我們也成為效法基督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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