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翰福音生命讀經 第十六篇 飢餓人的需要生命的餧養(二)-2
約翰福音生命讀經
第十六篇 飢餓人的需要生命的餧養(二)
6:27 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,要為那存到1永遠生命的食物勞力,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,因為祂是父神所印證的。
6:35 耶穌對他們說,我就是1生命的糧,到我這裡來的,2必永遠不餓;信入我的,必永遠不渴。
第十六篇 飢餓人的需要生命的餧養(二)
貳 受困擾旳世界與賜平安的基督
一 翻騰的海和吹起的大風象徵人生的困擾
二 耶穌在海上行走,表徵祂克服人生一切的困擾
參 生命的糧
一 必壞食物的追求者
二 存到永遠生命的食物
1 藉著成為肉體臨到人,賜人生命
2 被殺好給人喫
3 復活以內住
4 升天
5 成為賜生命的靈
六十三節說,『賜人生命的乃是靈,肉是無益的。』到這裏,帶進了賜生命的靈。林前十五章四十五節說得很清楚,那成了肉體的主耶穌,(約一14,)在復活之後,藉著復活成了賜生命的靈。因著祂是賜生命的靈,祂纔能成為我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。我們接受祂這位釘死並復活的救主時,賜生命的靈就進到我們裏面,將永遠的生命分賜給我們。
很多人對六十三節的領會不正確,以為肉表徵人性同人的性情。按上下文,這裏的肉是指物質身體的肉,與前幾節所說主的肉是可喫的一樣。猶太人無法明白主怎能把祂的肉給他們喫。他們以為,主要把祂物質身體的肉給他們喫。(約六52。)他們沒有正確領會主的話。對他們而言,這話甚難。(約六60。)到了這時,主說,賜人生命的乃是靈,肉是無益的。換句話說,主告訴他們,祂要成為靈。祂不會實際的在肉體裏,乃要從肉體變化形像成為靈。因此,主在六十三節加以解釋,祂不是要把祂物質身體的肉給他們喫;這肉,就是人身體的肉,是無益的。至終,祂所要給人的乃是賜生命的靈,就是祂在復活裏的自己。
你所接受的是怎樣的基督?你所接受的是在肉體裏的基督,還是成為那靈的基督?使徒保羅說,有人從前按著肉體認過基督,如今卻不再這樣認祂了。(林後五16。)現在他們認識基督是那靈。(林後三17。)在主死而復活以前,主成了肉體,乃是在肉體裏;在祂死而復活以後,祂從肉體變化形像成為那靈。(林前十五45。)因此,我們現今所接受的基督,並不是在肉體裏的基督,乃是那是靈的基督。當我們來到約翰二十章時,我們會看見在祂復活的晚上,祂來到門徒們那裏,向他們吹氣說,『你們受聖靈。』(約二十22。)那就是祂復活後的自己,因為祂在復活後變化形像成了那靈。祂不再在肉體裏,像祂在釘十字架以前那樣。如今祂是那靈,因此他們必須受那靈。在祂受死以前,當祂在肉體裏的時候,祂所能作的只是與門徒同在,並在他們中間,但不能在他們裏面。現在成了那靈,祂就很容易在我們裏面了。
今天我們對主無需有形的接觸。因著祂是那靈,我們能在裏面接觸祂這靈。祂乃是賜生命的靈。祂既是那靈,我們就能接受祂,喫祂,以祂為我們的食物。
當我們接受主耶穌,我們就得到賜人生命的靈。我們用呼求主耶穌之名這事,就能證實這點。當我們呼喊:『哦,主耶穌,』我們便接受了那靈。我們呼求的是主耶穌,領受的卻是那靈。為甚麼?因為主耶穌今天就是那靈。我們呼求耶穌的名,就得到那靈,這事實有力的證明主耶穌今天乃是那靈。無論誰說,『主耶穌,』他就是在靈裏。(林前十二3。)耶穌是名,那靈是人位。那靈就是耶穌的人位。在這一點上,我們需要讀約翰十四章二十六節:『但保惠師,就是父在我的名裏所要差來的聖靈,祂要將一切的事教導你們,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。』父在子的名裏差保惠師,就是聖靈來。那靈是在子的名裏被差來的。誰是那靈?那靈就是耶穌的人位。因此,我們既有名,又有人位。得著那靈的最佳途徑就是呼求主耶穌的名。每當你呼喊:『哦,主耶穌,』你就得著這人位,這人位就是那靈。每當我們呼求主耶穌的名,我們就得著那靈。那靈就是親愛的主耶穌的人位。
6 具體實化於生命的話
作為生命之糧的基督,具體實化於生命的話。雖然那靈很美妙,卻太奧祕了。我們需要具體、可見、可摸的東西-生命的話。在六十三節主說,『我對你們所說的話,就是靈,就是生命。』話是具體的。
這節裏的『話,』希臘文,rhema,雷瑪,意思是即時、現時所說的話。這字不同於logos,婁格斯,常時的話,如約翰一章一節裏的『話。』這裏在靈之後題到話。靈是活的,也是真實的,卻相當奧祕,不易捉摸,叫人難以了解;但話是具體的。主首先指明,為了賜人生命,祂要成為靈。然後祂說,祂所說的話就是靈,就是生命。這表明祂所說的話,乃是生命之靈的具體化身。現今祂在復活裏是賜生命的靈,而這靈又具體化於祂的話。我們運用靈接受祂的話,就得著那是生命的靈。
話是在我們之外。當我將這話接受到我裏面,話立刻成為靈。當我把話說出去,靈又成為話。當你將這話接受到你裏面,話又成為靈;當你說出這話,靈再次成為話。我們傳福音時,實在是傳那話。人相信福音,就是相信話。這似乎相當希奇,當人接受話,這話在他們裏面實實在在就成為靈。比方說,你若藉著約翰三章十六節來到主面前,也許你禱告說,『主,我感謝你,你如此恩待我。你已經將你的兒子賜給我。』當你相信這些話時,你裏面發生了甚麼事?當你相信這些話時,在你裏面就有個東西被點活,成為活的。我不是說,你在頭腦裏領受了甚麼知識;乃是說,在你的心裏、靈裏,有個東西變得非常活。你相信主的話,卻領受了那靈。那在你外面的話,成了在你裏面的靈。牠原是外面的話,卻成了裏面的靈。當你聽了話,並領受了話,你也多少接受了靈。這是非常奧祕且美妙的。
主是靈和話。復活的基督乃是那靈,那靈就是話;話是靈,靈又是給我們享受的復活之主。現在我們知道祂的所是與所在。因此,當我們在靈中接觸話,實際上就是接觸主自己這活糧。當我們在靈中接受這話,我們就是接受基督自己作豐盛生命的供應。如今一天過一天,我們有分於這奇妙復活的基督作我們的食物、生命、並生命的供應。祂乃是賜人生命的靈,祂也是生命的話。
在六十八節西門彼得說了非常有趣的話:『主阿,你有永遠生命的話,我們還歸從誰?』這一章結束於生命的話,這話是接受主惟一的路。今天問題歸結於話。你若接受話,你裏面就要得著靈;你若在裏面得著靈,你就有基督作裏面生命的供應。
我們已經看見,基督為著使祂自己便於給我們接受,經過了六個步驟-成為肉體、釘十字架、復活、升天、成為賜生命的靈、並具體化於生命的話。主已經成為肉體、釘十字架、復活、升天、從肉體變化形像成為那靈、並且具體化於話。話乃是主的靈的具體化身。你不能說你不知道如何接觸主,因為主已經具體化於話。祂是靈,也是話。你若接受話,就有那靈作你對基督的享受。
現在我們可以辨別,人的觀念與神的思想之間的差異。人的宗教觀念,就是猶太人在二十八節所問的:『我們當怎樣行,纔算作神的工?』在整本聖經中,只有在這一章裏,宗教的猶太人問了這漾旳問題。宗教的教訓總是勸勉我們行甚麼,作甚麼。人的觀念就是行,神的思想乃是信。
神所要、所豫定我們作的工,乃是信入祂的兒子。在二十九節,主耶穌並不是告訴我們要『信祂,』乃是要『信入祂。』約翰六章給我們看見兩種信法-信祂,與信入祂。當主答覆了他們的問題之後,猶太人在三十節反駁主的話說,『你行甚麼神蹟,叫我們看見就信你?你到底作甚麼工?』他們說『信你,』但那並不是主所說的。主告訴他們要『信入』祂。這裏的介系詞,與羅馬六章三節『浸入基督』所用的介系詞完全一樣。我們已經看見,『信祂』的意思就是信祂是真實的,並且信關於祂的一切都是對的。但『信入祂』的意思是接受祂,並與祂聯結,相調為一。你信入祂的時候,你與基督之間就有了一個聯結和合一。換句話說,你已進入祂裏面,也將祂接受到你裏面。按照神聖的思想,我們沒有甚麼要作的,只要信入基督,並且天天將祂接受到我們裏面。
『喫我肉喝我血的人,就住在我裏面,我也住在他裏面。』(約六56。)對我們來說,作神的工就是喫基督,接受祂,因祂活著。我們必須調整我們為神作工的屬人觀念。每天我們必須喫基督,好叫我們因基督活著。在這一章裏,主好幾次說,喫祂的人要因祂活著。(約六51,57,58。)今天的問題不是作工,乃是生活。你是過怎樣的生活?你滿意於你所過的生活麼?你若不喫喝基督,你根本沒有生命。你若沒有生命,你怎能活著?五十三節說,『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,你們若不喫人子的肉,不喝人子的血,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裏面。』神聖的觀念不是為神作工,乃是接受基督作我們的食物和飲料。藉著喫喝基督,我們就被基督充滿。然後我們纔能正確的為神而活。
五十七節是整本聖經中最強烈、最奇特的一句話:『活的父怎樣差我來,我又因父活著,照樣,那喫我的人,也要因我活著。』那是全能神,創造宇宙者的主勸我們喫祂。人絕不可能有這樣的思想。主若未曾說過這話,我信我們沒有人會有足彀的膽量說,我們必須喫主。當然,我們能說,我們必須敬拜主,敬畏主,信靠主,順從主,向主禱告,為主作工。我們可以用好些動詞解釋我們必須為主作甚麼,但是我們會害怕想到我們該喫祂。我們一天必須喫三餐,好叫我們能以活著。換句話說,我們是憑喫活著。照樣,我們必須喫主,好叫我們能憑主活著。約翰六章全章最重要的點就是:主是我們的食物,是生命的糧。喫祂不是一次永遠的事,乃是天天的事,甚至是時時刻刻對主的經歷。無論東方還是西方,人都是不斷的喫,使人可以活著。因此,我們都必須接觸主,並喫主。我們不僅僅是軟弱的人,更是飢餓的人,需要主作我們生命的供應。主是可喫的,因為祂是生命的糧。祂像糧一樣,是給我們喫的。我們必須運用我們的靈,從祂這話這靈得餧養。然後我們就要將祂接受到我們裏面,消化祂、經歷祂,並且時時刻刻應用祂。這就是一切-再沒有別的了。我們必須忘記我們的作,我們的行,並學習喫基督,且憑我們所喫的活著。這就是我們日常生活所走的神聖、生命的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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