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s01c001創世記生命讀經-2

 ls01c001創世記生命讀經

創世記共同追求綱要(1)

創世記第01章讀經


一本奇妙的書

神的呼出

靈與生命

聖經中主要的啟示

聖經其他的功用


以弗所書6章17節:『藉著各樣的禱告和祈求,接受神的話。』

哥林多後書3章6節:『那字句(指字句的聖經)殺死人,那靈卻叫人活。』

約翰福音10章10節 賊來了,無非是要偷竊、殺害、毀壞;我來了,是要叫羊得生命,並且得的更豐盛。

舊約

 聖經是由新舊兩約構成的。舊約主要是豫言基督,用明言、影兒、豫表、以及許多象徵,豫言那要來的基督。

 主耶穌在路加二十四章兩次告訴我們,舊約是寫到祂的。(路二四2744。)舊約可分為三大段:摩西的書(指律法),申言者和詩篇。主說,在舊約的每一段裏都有論到祂的話。在約翰五章三十九節主也說,舊約是為祂作見證的。在希伯來十章七節祂說,『我的事經卷上(指舊約)已經記載了。』因此,舊約主要是一本豫言基督作神百姓的一切的記錄。

創世記

 現在我們可以開始創世記的生命讀經。這卷書原來的標題是『起初。』七十士譯本,就是舊約的希臘文譯本,所採用的創世記標題是一個拉丁字,意思是『出生,』『起源。』創世記產生每件事物,起始每件事物。創世記這卷書包含一切神聖真理的種子。整本聖經的一切神聖真理,都在本書撒下種子。

壹 總綱

 聖經的每一卷都有總綱。創世記的總綱乃是:

 神創造,撒但敗壞,人墮落,耶和華應許拯救。

 絕不可忘記這四項。

 雖然創世記有五十章之多,卻非常簡單,共分為三段。一、二章是第一段,三至十一章是第二段,十二至五十章是第三段。每一段都開始於一個名字。第一和第三段的名字是美妙的,第二段的名字卻不美妙。第一段是『神,』第二段是『蛇,』第三段是『耶和華。』神創造,蛇敗壞,耶和華呼召

 神創造了甚麼?神創造了諸天和地,但這並不是一切。最終神創造了人,因為諸天是為著地,地是為著人,而人是為著神。在神創造之後,那狡猾者,就是蛇,爬進來敗壞。牠的確敗壞了神的創造。牠的敗壞開始於背叛,也結束於背叛。十一章揭示墮落族類的背叛到了極點,那是無可救藥了。然而,因著耶和華來呼召亞伯拉罕,另起了一個頭而有了指望。阿利路亞!神創造,蛇敗壞,但是耶和華呼召。

 請問你是在那一段?我能見證,五十年前我是在第二段,但今天我是在第三段。五十年前我是被蛇所敗壞的人,但現今我是蒙了耶和華呼召的人。

 前二章明顯是神創造的記錄。然後,在接著的四十八章,我們看到八大人物的傳記:亞當、亞伯、以諾和挪亞,這四位是一組;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和約瑟,這四位是另一組。每一組屬於一個族類。頭四個人屬於亞當族類,後四個人屬於亞伯拉罕族類。在創世記裏有兩個祖先:亞當是受造族類的祖先,亞伯拉罕是蒙召族類的祖先。

 你屬於受造族類或是蒙召族類?所有蒙召的人都是亞伯拉罕的子孫。加拉太三章告訴我們,凡信耶穌基督的都是亞伯拉罕的子孫。(加三7,29。)阿利路亞!我們從前是受造的,但現今我們是蒙召的。林前一章二十四節說,對那蒙召的,基督總是神的能力,神的智慧。我們不再是受造的族類,乃永遠是蒙召的族類,蒙召來有分於並享受基督。

貳 中心思想

 聖經的每一卷書也都有一個中心思想。創世記的中心思想乃是:

 基督是墮落之人的盼望與拯救,神要藉基督使墮落的人成就祂的定旨。

 我們一旦對創世記有了真實且透徹的了解,就能看見牠陳明基督是墮落之人的盼望與拯救。藉著基督神要使墮落的人完成祂的定旨。

 創世記乃是以基督為中心,而基督乃是祂從墮落中所恢復之人的生命。這卷書為甚麼在頭二章給我們這樣一個創造的記錄?又為甚麼在接著的四十八章裏給我們八個人物的傳記?我們需要更深的領會。頭二章看起來是創造的記錄,但這是表面的,牠根本的思想乃是以生命為中心。這兩章聖經是生命的記錄。這兩章太簡單,太簡略了,並沒有充分記載創造的事。神無意使這兩章作為創造的記錄,神乃是使牠作為生命的啟示。

 我們細讀這兩章,首先,牠題到神創造宇宙,而那個宇宙被敗壞了,變成空虛荒廢,滿了黑暗,然後神的靈來覆翼,為要產生生命。緊接著生命的靈,光來了,也是為了產生生命。以後用空氣分開死水,又使陸地從死水中露出來。旱地露出是為著產生生命,於是各樣植物的生命產生了。然後是水中動物的生命,空中動物的生命,以及地上動物的生命,最後是人的生命。接著人的生命,就是由生命樹所表明的神的生命。因此我們可以看出,嚴格的說,這兩章聖經並不是創造的記錄,乃是生命的記錄。

 那八個人物的傳記又如何?我們若再細讀創世記,我們會覺得驚奇,這些傳記很少說到這些人的工作,所記載的大部分是他們的生命,他們的生活,以及他們與神同在的道路。聖經沒有怎麼說到亞當作了甚麼,但牠的確說到他活了多久─九百三十年。我們若寫亞當的傳記,可能需要幾百頁的篇幅說到他的工作和他所作的一切。但創世記只告訴我們,亞當如何行在神面前。

 再看亞伯、以諾;創世記只說以諾與神同行,最終被神取去。這真是美妙。我真盼望我也是這樣一個人,不作甚麼,也不是甚麼,只是與神同行,直到一日我被提與祂同在。

 也許你要問,挪亞不是有所作為麼?不錯,他作了一些事,但不是照他自己,也不是為他自己。他所作的每一件事都是按照神的啟示,也是為著神的旨意。我們繼續來看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和約瑟,也很難看出亞伯拉罕作了甚麼了不起的工作,以撒和雅各也是一樣。雅各的兒子約瑟好像是作了些事,但我們若認識聖經的記載,就會領會約瑟的工作乃是雅各生命掌權的部分。約瑟是像君王一樣掌權。

 嚴格的說,創世記既不是記載創造的書,也不是記載人物的傳記,牠乃是一本生命的書。神用創造的記載表明生命的事。神用八個人物的傳記表明祂何等需要生命來成全祂的定旨。在本書,最後一個人生是雅各的一生,他最後稱為以色列,神的王子。 這就是神的心意─要得著一個以色列。我們都需要被帶到一個地步,使神認為我們是祂的以色列。這完全是一件生命的事。因此,創世記是以生命為中心,這生命就是基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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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操練 

 **父母的榜樣 

在家庭生活裡把感謝說出來,唱詩感謝讚美神,作孩子的榜樣。 

感謝神創造了我,創造了我的父母,也創造了這個美麗的世界讓我們生存。 

a. 每天為一件神的創造讚美和感謝。譬如: 為著太陽給我們溫暖和光線,為著神所造的美麗的花朵、樹木…  (可以拍照分享在群組) 

b.每天為一件事感謝爸爸媽媽。譬如,感謝媽媽為我做早餐感謝爸爸為全家倒垃圾⋯

禱告:

喔~主耶穌,謝謝祢創造了美麗的世界,也創造了我們,謝謝祢如此的愛我們,為我們預備好了這一切,我要天天感謝並讚美祢,哈利路亞! 阿們!

 


參 內容

 現在來看創世記的內容。

 一 神的心願和目的 一1?二3

 神的創造不只成全祂的心願,達成祂的目的,也啟示祂在宇宙中的心願,顯明祂在永遠裏的目的。我們所作的事都表達我們的願望。雖然我們沒有說多少話,但我們所作的事就顯明我們的目的。神創造諸天,創造地連同其上的萬物,到末了又照著祂的形像造人,並給人權柄管理一切受造之物,祂必定有個目的。藉著祂的創造,我們能看出神有一個願望和目的。

  1 神原始的創造 一1

   a 動機

 按照以弗所一章五節和九節的話,神原始創造的動機是祂的願望和喜悅。神完成祂原始的創造,是為著成全祂的願望並滿足祂的喜悅。祂願意也喜愛創造,因此祂作了這事,為要叫自己喜悅。

   b 目的

 神的目的有兩面。第一,神在祂創造裏的目的乃是要榮耀祂的兒子。(西一15?19。)雖然在創世記裏,我們找不出神的兒子這辭或基督這名,但我們從羅馬五章十四節得知,亞當是基督的豫像。亞當是照神形像造的,他是基督的豫表。在亞當身上我們能看到一些基督的事。神在祂創造裏的目的是要榮耀祂的兒子,耶穌基督。

 第二,創造乃是顯明神自己。藉著諸天與地,我們能對神有所認識;藉著人,我們也能對神有所看見。神在人身上,特別藉著祂的兒子基督,得著了顯明。基督是神的具體表現。(西二9。)當基督在神造物中的人身上得著榮耀時,神也得了顯明。

 神為甚麼創造諸天,祂有甚麼目的?我們若好好讀聖經,就能看見諸天是為著地。連科學家也能證實這事。許多從天上來的東西是為著地:陽光、水和空氣都是為著地。那麼地又是為著甚麼?按聖經看,地是為著人。撒迦利亞十二章一節說,神鋪張諸天,建立地基,造人裏面的靈。諸天是為著地,地是為著人,而人是為著神。神創造人作為一個團體的實體,為著盛裝祂,彰顯祂,並榮耀祂。

   c 根據

 神創造的根據乃是神的旨意與計畫。(弗一10。)啟示錄四章十一節清楚告訴我們,萬有是因神的旨意被造的。神有一個旨意,按著這旨意祂有了計畫,照著這旨意與計畫祂就創造了萬有。

   d 憑藉

 神創造的憑藉乃是神的兒子(西一15?16,來一2下)與神的話。(來十一3,約一1?3。)聖經清楚告訴我們,神是藉著基督創造了諸天與地,而基督是神的兒子,也是神的話。神的兒子與神的話乃是一。

 我們都必須認識,神永遠、中心的定旨完全是為著祂的兒子基督。聖經說,當神創造諸天與地,以及其他一切的項目時,祂是藉著基督,也是憑著基督造的。萬有都是藉著基督,憑著基督,並且從某種意義說,也是在基督裏造的。從創造時開始,萬有就是在基督裏維繫的。基督就像輪軸,將宇宙的每一部分都維繫在一起。

 希伯來一章三節說,基督用祂大能的話維持、載著並推動萬有;歌羅西一章十七節說,萬有在基督裏得以維繫。表面看地是懸於虛無,其實牠是被基督所維持、載著並推動的。只要有一個行星運行稍微不當,就會發生大撞擊。但是主維持、載著並推動一切。阿利路亞!

 為甚麼基督維持、載著並推動一切?祂維持、載著並推動萬有,是為著祂的榮耀,為著祂的身體。諸天若是相撞,地球若是墜落,那麼我們要在那裏?基督的身體要在那裏?我們有這樣好的地球可以生活其上,行走其上,我們也有諸天為我們效力。當我們需要陽光時,天就打發牠來。當我們需要雨水時,雨水就來了。當我們需要空氣時,空氣就在這裏。在月球上沒有空氣,但環繞著地球有天空,在天空裏有空氣。諸天是為著地效力,地又是為著我們,而我們在這裏是為著基督的身體,甚至就是這身體。基督愛這身體。為著祂的身體,祂維持、載著並推動整個宇宙。阿利路亞!

   e 過程

 約伯記三十八章四至七節啟示神創造的過程。諸天和其上的天象,並其中的天使,首先被造。地,也許還有其上一些活類,是其次受造的。我們說『也許,』因為聖經沒有清楚的話說到這事。聖經有些記載給我們這樣的推論。約伯記三十八章四至七節說,當神立大地根基時,星辰與天使(神的眾子)都已經在那裏了。這證明諸天連同星辰和天使首先被造,而地是其次被造的。

    (一) 起初

 現在我們來看第一章的第一節:『起初…。』在聖經中這辭有兩種用法:第一次在創世記一章一節,第二次在約翰一章一節。約翰一章一節所題的起初,比創世記所題的更早。約翰所題的起初(中文繙作『太初』)是指在永遠裏的起初,是無始的起初;創世記一章所啟示的起初是時間的起初。(時間開始於神的創造。)約翰是指永遠說的,創世記是指時間說的。

    (二) 神創造

 『起初神創造。』請注意這句的主詞『神』是複數名詞,而述語『創造』卻是單數,這是很有趣的。難道這是說神有好幾位麼?這是神聖三一的一小粒種子。神是一,但祂是三一的。在同一章(創一26)祂自稱『我們』:神說,『我們要…造人。』神是一位,但祂的代名詞卻是『我們。』我們無法解釋。神是一位,卻又是三一;這位三一神來創造。

 在創世記一、二章,用了三個不同的動詞,說到神的創造和復造:『創造』(Created)、『造作』(made)和『作成』(formed)。創造是從無生出有來。只有神能創造,我們不能創造。我們只能造作。造作的意思是把已經存在的東西拿來,用以產生別的東西。神第一天並沒有創造光,第三天也沒有創造地,因為光已經有了,而地是淹埋在深水之下。第一天神沒有創造,但是祂『吩咐。』『神說「要有光,」就有了光。』第三天神吩咐埋在水裏的地露出來,那不是創造的舉動,乃是造作的舉動。然後,神為人造作物質的身體,那就是『作成。』神是用麈土作成一個人。

 神的創造是在第一節,神的復造是從第三節開始。不是說神造作諸天,也不是說神作成地;乃是說『神創造諸天和地。』

    (三) 創造證明神的存在

 受造之物表明神的榮耀,證明有神。諸天述說神的榮耀;穹蒼傳揚祂的手段。(詩十九1?2。)雖然神永遠的大能和神性的特徵是看不見的,但藉著受造之物就能曉得,叫人無法推諉。(羅一20。)看看神的創造,我們怎能說沒有神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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