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0521共讀
創世記 二十五19至21及註
二 第二方面-以撒的經歷 二五19~21,27~28,二六1~二七4,27~41,二八6~9
25:19 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的後代記在下面:亞伯拉罕生以撒。
25:20 以撒娶利百加為妻的時候,年四十歲。利百加是巴旦亞蘭地亞蘭人彼土利的女兒,是亞蘭人拉班的妹妹。
25:21 以撒因他妻子不能生育,就為她1祈求耶和華;耶和華應允他的祈求,他的妻子利百加就懷了孕。
【註1】 以撒需要一個兒子,符合神需要一個出於以撒的後裔,以完成祂永遠的定旨。為這緣故,神答應以撒的祈求。至終,以撒的兒子雅各不僅滿足了以撒的需要,更完成了神的定旨,因為基督乃是從雅各而出,(太一1~2,)這位基督帶進了召會、國度和新耶路撒冷。
創世記生命讀經
第六十三篇 承受恩典
在前幾篇信息中我們曾指出,按照生命的經歷,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是一個完整人的三部分,我們不該把他們當作三個分開的個人。我們若認識創世記中的生命,就會看見在神眼中,這三人在生命的經歷上是一個完整的單位。
c 第二方面-以撒的經歷
(一) 承受恩典
在本篇信息中,我們要來看蒙召者第二面的經歷-以撒的經歷。(創二一1?二八9,三五28?29。)基督徒不容易明白以撒的經歷。相反的,亞伯拉罕三個主要方面的經歷-蒙神呼召,憑著相信神而活,並活在與神的交通裏,卻很容易明白。但關於以撒我們要說甚麼?從創世記二十一到二十八章,我們讀到以撒生平的記載,我們看見了生命經歷的那一面?我們沒有看到他蒙召,憑著相信神而活,或活在與神的交通裏。按照創世記,我們看見以撒如何出生,娶妻,生了兩個兒子,然而,很難說我們在他的記載裏找著甚麼生命的經歷。
以撒生平的記載,含示恩典的經歷。以撒所經歷的是承受神的恩典。神的恩典在舊約裏不像在新約裏那樣完滿的啟示出來,因為恩典實際上是藉著耶穌基督來的。(約一17。)基督來了,恩典纔完滿透徹的啟示出來,新約裏也一再使用『恩典』這辭。新約甚至結束於恩典:『願主耶穌的恩與眾聖徒同在。阿們。』(啟二二21。)聖經在舊約中開始於『起初神創造諸天與地,』在新約中結束於『願主耶穌的恩與眾聖徒同在。』雖然創世記中關於以撒的記載沒有恩典這辭,但這樣的東西卻含示在其中。這是許多人不容易明白聖經的原因。在聖經裏,可能有某一樣東西,但沒有名詞來描述。雖然以撒的經歷記載在創世記裏,但很難指明他所有的經歷是恩典的經歷。
按照新約的啟示,就生命的經歷而言,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不該看作三個分開的個人,應當看作一個完整人生命經歷的各方面。亞伯拉罕代表蒙召,憑相信神而活、活在與神交通裏的一面。以撒代表承受恩典,享受恩典產業的一面。雅各代表蒙揀選,受神對付,變化成為神王子的一面。在生命的經歷上,有享受-享受恩典-的一面。我們多數人聽過一些信息說,基督徒的生活該是受苦的生活,背十字架並且在禱告裏歎息的生活。你有沒有聽過一些信息告訴你說,今天不是享受的時候,乃是受苦和背十字架的時候,我們的享受要在主回來的時候纔開始?我不是說這不對,但我要說,這不過是基督徒生活的一面。還有另外一面-享受的一面。
就聖經和經歷的意義說,恩典的意思就是享受。恩典就是在我們基督徒生活裏的享受。我們基督徒的生活有三方面:亞伯拉罕的一面、以撒的一面、雅各的一面。在亞伯拉罕的一面,我們看不到多少享受。雖然亞伯拉罕蒙祝福,得昌大,但他沒有多少享受。他失去了父親,羅得使他憂傷,他所信賴的以利以謝被棄絕,他用自己的努力與妾所生的兒子以實瑪利被趕走。以撒出生之後,神要求亞伯拉罕把他獻為燔祭。以撒得回不久,亞伯拉罕又失去親愛的妻子。我們在他一生中能看到損失的一面。雖然聖經沒有說亞伯拉罕受了許多苦,但他幾乎喪失了一切。這是基督徒生活的全部麼?若是這樣,那麼基督徒的生活不過是損失的生活。但損失只是基督徒生活的一面。羅馬五章二節不是說,『我們得以進入現在所站的損失中。』不,乃是說,『我們…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。』神無意把我們留在損失中。祂的心意是要把我們帶進恩典,帶進享受中。
神要把我們帶進恩典的享受中,但這恩典有一個阻撓,就是己。我們自己就是阻撓。雖然基督已經來了,恩典也隨著祂來了,並且我們已經被帶進所站的這恩典中,但這恩典最大的阻撓乃是你和我。因此,在我們能有以撒的經歷之前,需要代表生命經歷第一面的亞伯拉罕。亞伯拉罕的生活顯明,我們若要享受神的恩典,全享神的豐富,我們必須受對付,受割禮,被除去。亞伯拉罕若不受割禮,以撒絕不會生出來。亞伯拉罕受割禮之後,以撒來了。在創世記十七章亞伯拉罕受割禮之後,神就告訴他,以撒將要出生。(創十七19。)至終,在創世記二十一章,以撒出生了。以撒隨著神的眷臨而來,他是憑著神的眷臨出生的。神的眷臨等於以撒的出生。神眷臨撒拉,那個眷臨就成了以撒的出生。這就是恩典。
神已經來給祂所呼召的人享受。然而我們若要有這享受,己必須除去。己一除去,以撒就來了。這就是說,恩典來了,喪失己並不容易。要除去己,我們必須受損失。你願意失去你自己麼?我不信有甚麼人願意失去他自己。雖然如此,我們必須先失去自己,恩典纔能臨到。失去己就是失去面子。我們保守面子,就失去恩典。我們若要接受恩典,就必須失去面子。弟兄們,當你在日常生活中對待妻子的時候,你必須準備失去己,你若這樣作,恩典就要來臨。亞伯拉罕受割禮之後,以撒就來了。這是原則。對我們來說,己必須除去,然後恩典纔臨到。我們必須先作亞伯拉罕,然後纔成為以撒。
要亞伯拉罕失去己並不容易。從好的一面說,神是強迫他失去己。當神呼召亞伯拉罕的時候,祂沒有說,『亞伯拉罕,你必須失去己,然後我要來成為你的恩典和享受。』不,當神呼召他時,神應許賜福給他。舊約的祝福有幾分等於新約的恩典。祝福與恩典有何不同?神白白給我們東西,那是祝福。但這祝福作到我們裏面時,就成了恩典。神應許亞伯拉罕要賜福給他。當這祝福作到亞伯拉罕裏面,就成了恩典。亞伯拉罕的己和天然的人,對神的祝福是最強的阻撓,並且逼得神來對付他。
我們的經歷也是這樣。我們都已蒙召,神也在基督裏賜給我們各樣的福分。(弗一3。)然而蒙召之後,我們仍在自己裏面,用自我的努力來得著神的祝福。當我年輕的時候,我知道我的肉體不好。人告訴我,肉體已經釘在十字架上,我非常快樂,於是我開始用自己的努力,把肉體釘在十字架上。但我用自己的努力時,我阻撓了神的恩典。除去肉體的事已經完成了,不需要用我的努力。但我這個己總想努力把肉體釘在十字架上。那個己對神的恩典是最大的阻撓。這叫我與恩典隔絕。我們若回顧已往的經歷,就會看見我們聽見福音以後,多次靠自己努力,要得著我們在福音裏所聽見的東西。我們自我的努力一直是神恩典的阻撓,因此,神被迫來對付我們。
蒙神呼召,憑著相信神而活,以及活在與神的交通裏,都是為著享受神。我們已蒙召來享受神,我們必須學習憑著相信神而活,使我們可以享受神;我們還需要活在與神的交通裏,使我們有分於祂一切的豐富。這都是為著一件事-享受神。但在亞伯拉罕身上,我們沒有看見這種享受;我們是在以撒身上看見這種享受。我們至少都有一些蒙神呼召,憑著相信神而活,活在與神的交通裏,以及受損失的經歷。我們是今日的真亞伯拉罕。但我們也能見證,使我們十分驚奇的,就是在我們的損失中有一些享受。當我們受損失時,不知不覺享受了一些東西,每當我們忍受從神來的對付,我們同時有一些享受。我們是受苦的亞伯拉罕,然而我們也是享受的以撒。因這緣故,以撒的記載不是緊接在亞伯拉罕的記載之後,乃是和亞伯拉罕生平的記載調在一起,亞伯拉罕還在的時候,以撒就進來了,因為他們在生命的經歷上不是兩個分開的個人,乃是一個完整人的兩面經歷。我們需要亞伯拉罕和以撒二者的經歷。也許就在今天,你有一種經歷,你說,『我不知道這事為甚麼臨到我。』但在裏面深處你知道,在你的損失中你得著並享受基督。這是以撒的經歷。
我們若只有亞伯拉罕,沒有以撒,我們會對亞伯拉罕的記載非常灰心。我們會說,『作信心的父若只受損失,那有甚麼益處?』然而當我們一看見以撒的經歷,我們就要說,『現在我明白亞伯拉罕為甚麼要受這麼多的損失。亞伯拉罕所有消極的經歷,乃是為著以撒積極的享受。』亞伯拉罕是為著以撒。亞伯拉罕得著了許多,他蒙福,得昌大,但他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以撒。(創二四36,二五5。)亞伯拉罕受苦是為著以撒得益。亞伯拉罕越受苦,以撒越得益。我要說,『可憐的亞伯拉罕,你只是一個受苦的人。你受苦所得來的,都不是為自己,乃是為以撒。』我們都必須認識,今天我們不僅是亞伯拉罕,也是以撒。你若對我說,『弟兄,你是個可憐的亞伯拉罕,老是受苦。』我要回答說,『你不知道我也是以撒麼?我遭受損失,是叫我有所得著。我像亞伯拉罕一樣損失,也像以撒一樣得著。我不僅是亞伯拉罕,我的名是亞伯拉罕-以撒。在損失的一面我是亞伯拉罕,在得著的一面我是以撒。』
我們是亞伯拉罕,也是以撒。作為亞伯拉罕,我們已蒙神呼召,學習憑著相信神而活,並學習活在與神的交通裏。同時,作為以撒,我們甚麼也不作,只享受從亞伯拉罕的經歷所得來的一切。你更寶愛那一種的經歷-亞伯拉罕的,還是以撒的?沒有亞伯拉罕的經歷,我們就不能有以撒的經歷。神對付我們像對付亞伯拉罕一樣,使我們可以有以撒的經歷。
恩典的事歷年來被隱藏、封閉、遮蔽著。恩典是甚麼?恩典是神的一些東西作到我們裏面,在我們裏面工作,也為我們工作。這不是外面的事。恩典是神在基督裏作到我們裏面,為我們生活、工作並行事。在林前十五章十節保羅說,『然而因著神的恩,我成了我今天這個人,並且神的恩臨到我,不是徒然的;反而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,但這不是我,乃是神的恩與我同在,』這話相當深奧。保羅不是說,『因著神的恩,我有了我所有的。因著神的恩,我有了好車子、好職業、好妻子。』他甚至也不是說,『因看神的恩,我作了我所作的。』這不是作甚麼、得甚麼或行甚麼;這完全是是甚麼。因此保羅說,『因著神的恩,我成了我今天這個人。』這意思就是,神的恩作到他裏面,使他成了那樣的人。在加拉太二章二十節保羅說,『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。』我們若把這一節和林前十五章十節放在一起,就看見恩典就是活在我們裏面的基督。『這不是我,乃是神的恩。』『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。』恩典不在我們外面,也不在我們旁邊。恩典乃是一位神聖的人物,就是神自己在基督裏,作到我們裏面,成為我們的構成成分。因著缺少啟示,基督徒誤會並誤解了恩典,以為恩典是外面的東西。但恩典乃是那位三一神作到我們裏面,使我們成為所該是的,並且為我們生活、工作、行事,使我們能說,『因著神的恩,我成了我今天這個人。這不是我,乃是神的恩典。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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