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0326共讀

 創世記共同追求綱要(29)

20240326共讀

路加14:26

人到我這裏來,若不恨自己的父親、母親、妻子、兒女、弟兄、姊妹,甚至自己的魂生命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

創世記生命讀經

第五十三篇 一根鹽柱

羅得的妻子變成一根鹽柱,表徵她失去了功 用,並且變成了一個羞恥的記號。鹽呈粉狀是非常有用的。鹽越磨成細粉,功 用越好。但是沒有人用柱子一樣的鹽。主耶穌說,我們得救重生的人是世上的鹽。(太五13。)我們的功 用乃是消殺這敗壞世界的病菌。然而,我們若是失了味,(路十四34,)意思就是像羅得的妻子,失去了我們的功 用。羅得的妻子是神的子民,應當滿有鹹味,並且能消殺在她周圍腐敗的病菌。但她失了味,變得毫無功 用。她成了一個羞恥的記號。

 神的靈在寫創世記的時候,不願寫下羅得妻子的名字。亞伯拉罕妻子撒拉的名字曾多次題到,但羅得妻子的名字卻未題過。這名字不值得一題。這個可憐的聖徒走在丈夫後邊,回頭向所多瑪城觀看。她也許 是看她的孩子、房子和別的財物。她的一切家財都留在所多瑪那裏。她的身體雖然被拖出那城,但她的興趣、心情、心願和魂仍在那城裏面。因此,當她回頭看那地方,主就使她變成一根鹽柱,給我們眾人作為警戒的例子。

 在路加十七章,主用羅得的妻子為例,警戒祂的門徒。然而,今天很少基督徒活在這個警戒之下。但我們必須留意這警戒,就是一個真正得救的人,在主顯現時面臨蒙羞的可能。我確實不願變成一根鹽柱。你呢?變成一根鹽柱不是榮耀,乃是羞恥。信徒變成一根沒有生命的鹽柱,立在露天之下,不為著別的,只為著受苦,這是何等的羞恥!
      (b) 在跟從主的事上不絕對的人

 路加十四章二十五至三十三節說到在跟從主上的絕對。我們必須絕對跟從主。雖然聖經教導我們要愛別人,但在路加十四章二十六節這裏,主耶穌口中所出的聖言竟然說,『人到我這裏來,若不恨自己的父親、母親、妻子、兒女、弟兄、姊妹,甚至自己的魂生命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』人若不絕對,就不可能正確的跟從主。我們的父母、妻子、兒女、弟兄、姊妹、和我們自己的魂生命,都該是次要的,主自己必須是第一,而我們必須絕對的跟從祂。主說到為祂的緣故恨我們的親人,意思不是真的恨,乃是愛的恨。

 在這段出自主口中的話裏,我們看見我們必須絕對的跟從祂。這不是主日敬拜神的問題,也不是照著自己的喜好在家裏研讀聖經的問題。連這樣的家庭讀經都可能成為另一種嗜好或娛樂。在神眼中,你的家庭讀經也許 與籃球比賽沒有兩樣。你在讀經的時候等於用你的客廳作球場,打你的聖經球。你在跟從主的事上不絕對。我不是開玩笑,我是說真話。我不僅對別人說,也對自己說。主能為我作見證,當我豫備本篇信息的時候,主問我說,『你如何?我吩咐你釋放這篇信息,但你在跟從我的事上絕對麼?』願主憐憫我,我不願傳給別人,自己反被棄絕了。願祂也憐憫所有親愛的聖徒。我們何等需要清明的話,使我們不再被迷惑!我們若是相信約翰三章十六節,也當相信路加十四章二十六至三十五節。有許 多信息釋放出來,許 多小冊印出來,講到約翰三章十六節,但講到路加十四章二十六至三十五節的信息和小冊在那裏?在主的恢復裏,我們不該向祂的子民隱藏任何真理。

 那些在跟從主的事上不絕對的人變得沒有用處。請告訴我,今天有多少基督徒在主手中是對神的經綸真正有用的?就著神的經綸來說,大多基督徒已經變為無用。他們好像失了味的鹽一樣。(路十四34。)

 這樣失了味的基督徒,照路加十四章三十五節來看,他們『或用在田裏,或堆在糞裏,都不合式,只好扔在外面。』這裏的田,是為神長出東西,使神成就祂目的的田地。而宇宙中的糞堆乃是火湖,一切的污物都要堆在那裏。路加十四章三十五節主要是指要來的國度時代。在國度時代有為著達成神目的的田地,也有火湖,就是糞堆。基督教總是告訴人,只有天堂和地獄兩個地方。但在本節主耶穌題到第三個地方,說失了味的鹽或用在田裏,或堆在糞裏,都不合式,只好扔在外面。羅得的妻子所變成的鹽柱在那裏?在天上還是在所多瑪?兩處都不在,乃在第三個地方。你把路加福音從頭到尾都讀過了,但你看見本章有三個地方麼?你要在那裏?在田裏,在糞堆裏,還是被丟在第三個地方?

 主在馬太二十五章三十節說,那無用的奴僕要被扔在外面黑暗裏。外面的黑暗也必是第三個地方。這是甚麼地方,是在那裏,聖經沒有說。雖然如此,聖經確實說,你若是懶惰的奴僕,在主回來的時候,把你用在田裏不合式,因為你是無用的;把你堆在糞裏也不合式,因為你已經得救了;那麼你要在那裏?要在第三個地方,就是榮耀的國度和火湖之外的地方。很少基督徒看見,在聖經裏為著得救而失敗的人豫備了第三個地方。這是清明的話。

 我們需要銘記,在神的話語中,在與人有關的完滿啟示裏,有三個地方、一處為著得救,一處為著沉淪,還有一處為著羞辱。羅得的妻子在那裏?她雖然是得救的,卻在第三個地方,就是羞辱的地方。這是主耶穌在路加福音中的教訓。
      (c) 像世人一樣活在世界中,並想要拯救自己魂的信徒

 信徒若像世人一樣活在世界中,並想要拯救自己的魂,就是自己的魂生命,就要和羅得的妻子一樣蒙羞,並要在主回來時喪失他們的魂。(路十七28?33。)大多數的基督徒都是這樣。他們雖然是信徒,卻像世人一樣生活,照世人的樣子購物並穿著。既然他們生活、行事、為人和世人一樣,他們和世人之間就沒有區別。

 拯救魂的意思就是不肯為主的緣故受苦。拯救自己魂的基督徒,喜歡有自己的享樂。他們說,『去看體育比賽有甚麼不對?這不是罪惡。』這雖然不是罪惡,但卻是屬世的。我不是說基督徒不該為他們的健康有一些運動。我們當然需要運動。但任何一種運動,一旦成為比賽或娛樂,就是屬世的。你若享受牠,發現牠是有樂趣的,這意思就是你在拯救你的魂。要得著任何心理和屬世的享受,就是拯救魂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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