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翰福音生命讀經 第十二篇 不道德人的需要-生命的滿足(二)-2
約翰福音生命讀經
第十二篇 不道德人的需要-生命的滿足(二)
參 取用活水的路
一 罪人要求活水
二 救主告訴她取用活水的路
1 悔改並承認她的罪-『丈夫』
2 接觸是靈的神
請聽主關於敬拜的話:『耶穌說,婦人,你當信我,時候將到,那時你們敬拜父,不在這山上,也不在耶路撒冷。你們敬拜你們所不知道的,我們敬拜我們所知道的,因為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。時候將到,如今就是了,那真正敬拜父的,要在靈和真實裏敬拜祂,因為父尋找這樣敬拜祂的人。神是靈;敬拜祂的,必須在靈和真實裏敬拜。』(約四21?24。)這話是教導她,需要用她的靈接觸是靈的神。用她的靈接觸是靈的神,就是喝活水,這樣纔是真正敬拜神。
在豫表裏,敬拜神應該:(一)在神所選立為祂居所的地方;(申十二5,11,13?14,18;)(二)帶著祭物。(利一?六。)神所選立為祂居所的地方,豫表人的靈,就是神今日的居所。(弗二22。)祭物豫表基督,祂是百姓用以敬拜神之一切祭物的應驗與實際。因此,主教導那婦人,要在靈和真實裏敬拜是靈的神,意思是說,她不該在特定的地方,乃該在她的靈裏接觸是靈的神;並且不該藉著祭物,乃該藉著基督;因為現今基督這實際已經來到,(約四25?26,)一切影兒、豫表都過去了。主耶穌告訴撒瑪利亞婦人說,神是靈,敬拜神的意思就是接觸祂;這個與祂的接觸不是地方的問題,乃是人靈的問題。
當祂說,『時候將到,如今就是了,』就是說時代已經轉變了。在過去,按照摩西的律法,神命定祂的百姓要在特定的地方,就是祂立為祂名之居所的地方,(申十二5,)敬拜祂。所有敬拜神的人必須到那獨一的地方去。那是一個豫表。現今時代已經轉變了,並且豫表已經應驗了。按豫表的意義說,敬拜的地方不該再是一個地方,而必須是人的靈,在那裏神要設立祂名的居所。今天神百姓獨一敬拜的地方是在那裏?乃是在我們人的靈裏。按照以弗所二章二十二節,神的居所就在我們的靈裏。
為何神在古時命定祂的百姓要在一個地方敬拜祂?那是為著保守一。神絕不許可祂的百姓在祂所揀選的地方以外,去任何地方敬拜祂。若有人在別處敬拜祂,祂百姓中間的一就會被破壞。今天我們在何處能保守這個一?乃在我們人的靈裏。在我們的心思、悟性、教訓、道理和觀念裏,我們是彼此不同的。我不相信有一對夫婦,他們的想法是完全相同的。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觀念。你有你的觀念,我有我的觀念。你有你的作法,我有我的作法。你有你的看法,我有我的看法。按照我們不同的觀念、作法、看法,我們怎可能是一?我們必須將這些統統忘了,並來到我們的靈中。當我們眾人都轉到我們的靈中,我們就是一了。因此要學習絕不與人辯論道理,總要引人到他們的靈裏。我們都必須受題醒,我們有靈,其中有神的居所。我們的靈是敬拜神,就是接觸神的地方。每逢我們在我們靈中敬拜神的時候,那就是我們飲於這位作活水的神。當你用你的靈讚美神,你就立刻有所飲。你若肯從你的靈裏說,『讚美神!父阿!我敬拜你,』你就會喝到活水。
主也說,如今那些真正的敬拜者,不只是在他們的靈裏敬拜神,也是在真實裏敬拜神。這對今日的基督徒來說是難以領悟的。可是,如果我們來看豫表,我們就領會,主所說的是甚麼意思。古時,神命定祂的子民在所指定的地點,帶著祭物敬拜祂。百姓不能在自己所揀選的地方敬拜神,也不能不帶著祭物敬拜祂。他們需要祭物,因為他們有罪。當他們來接觸神的時候,他們必須獻上好多樣祭物-贖愆祭、贖罪祭、平安祭、素祭、燔祭、搖祭、舉祭。所有的祭物都是基督各方面的豫表。基督是我們真正的贖愆祭,祂是我們真正的贖罪祭、素祭、平安祭、以及燔祭。今天我們不該在特定的地方敬拜神,乃該在我們的靈裏敬拜祂。再者,我們不該獻祭物,乃該以基督作各種祭物的實際敬拜祂。
現今就是那個時候或時代,我們敬拜神,必須在我們的靈這獨一的地方,並帶著基督作實際。我們怎能這樣行?我們如何應用在我們靈中敬拜父這事?假定一些弟兄為著敬拜神來在一起,卻不運用他們的靈,反而運用他們的心思。他們開始討論敬拜神的事,不久就因著衝突的意見而分裂。他們彼此之間很不愉快,也就分開了。這些弟兄們所需要作的乃是要運用靈,讚美主,呼求祂的名,並且看祂要作甚麼。他們不該藉談論運用他們的心思,他們應該藉呼求主運用他們的靈。
我們怎樣應用第二點,就是怎樣用基督敬拜神?傳統的作法是先點一首詩,唱完詩歌後就向天上的父獻上禱告。這是傳統宗教的路。可是我們聚在一起敬拜,必須運用我們的靈。我們若這樣作,那住在我們靈裏的聖靈就有機會運行。祂也許在一位弟兄裏面運行,給他負擔獻上關於基督活的見證。於是那位弟兄就見證他對基督活的經歷。他這樣作,就是獻上基督作一種祭物。當你見證你對基督的經歷時,在神眼中那就是獻上基督給神。最終,這樣一個祭物就成為那作見證之弟兄的食物,也成為其他所有敬拜者的食物。這不是敬拜神的傳統作法,乃是在靈裏,以所經歷的基督獻上給神,作祂的滿足,並作其他所有敬拜者的食物。這是對神真正的敬拜。
願主叫我們有深刻的印象,看見甚麼是正確的敬拜。正確的敬拜乃是不斷喝活水。那是靈的神就是活水,我們喝活水的器官乃是我們人的靈。每當我們運用我們人的靈接觸神這活靈時,我們就在祂兒子耶穌基督裏飲於祂作活水。
3 相信耶穌是基督,好得著永遠的生命
現在我們來看取用活水之路的末了一面-相信耶穌是基督。當撒瑪利亞婦人聽見主答覆她關於敬拜的問題之後,她還想轉到另一個題目。她說,『我知道彌賽亞(就是那稱為基督的)要來;祂來了,必將一切的事都告訴我們。』(約四25。)她似乎說,『你告訴我那麼多事,但是我們在等彌賽亞來。祂來了,必要顯明一切的事。』這是怎樣的托辭!於是主回答她說,『這和你說話的就是祂。』(約四26。)耶穌用這句話引導她信祂是基督,好叫她得著永遠的生命。(約二十31。)從二十九節我們看見她信了。雖然這撒瑪利亞婦人盡所能的要逃避主,主卻用智慧將她抓住。永遠不要想逃避主的手。撒瑪利亞婦人被說服了,相信了祂,並接受了活水。在她的人生中有了一個大轉變。她是這樣一個不道德的人,可是仍在宗教傳統的影響之下關心對或錯,這裏或那裏,這樣或那樣。她完全在死的光景中。可是主摸著了她,並將她從死亡轉到生命。無疑,她從前是在知識樹之下,但主將她轉到生命樹。祂已將她的死亡變為永遠的生命。
主向撒瑪利亞婦人啟示,人生真正的滿足乃是主自己。關於祂自己,主向她啟示了三方面:祂是恩賜,是賜恩者,又是得恩賜之路。關於祂自己,主至少題起三件事。在十節祂說,『你若知道神的恩賜,』指明神的恩賜就是主自己作永遠的生命。祂也告訴她說,『你必早求祂,祂也必早給了你活水,』表明主自己就是賜恩者。最後,我們仔細讀就會發現,婦人得這恩賜的路乃是接觸或飲於這賜恩者自己。
肆 活的見證及驚人的收成
一 罪人相信,得著滿足,撇下從前霸佔她的事物並作見證
那婦人聽見主耶穌就是那要來的基督,就相信了;在她生命中有了一個大轉變。她留下水罐子往城裏去,向人作了活的見證。這見證帶來驚人的收成。(約四28?42。)
按照我們天然的觀念,幫助人得救需要花時間。我們必須拋棄這觀念。人能在頃刻之間改變。主能這樣迅速轉變人,因為祂稱無為有,正如在創造時所作的,無需時間的元素。按照我們的觀念,罪人需要時間考慮、相信並轉變。這觀念阻撓我們傳福音,使之軟弱無能。我們必須有信心,就是當我們與人談話時,主已在得勝的作工了。撒瑪利亞婦人是在頃刻之間轉變的。在已過,我們見過好些人這樣轉變,超過我們所信的,主轉變人的路是在靈裏,是生命之法,不是教育之法。教育需要時間,教訓人需要時間。然而主重生人的時候,使他們成為新造,並且稱無為有。每當我們與罪人談話時,我們必須有這得勝的信心。當我們和人說話時,我們必須運用我們的靈相信主在他裏面作工。很自然的,有些事要發生在他身上,他要從死亡轉到生命。雖然這撒瑪利亞婦人這麼不道德並低下,且深深陷在罪中,她卻能在幾分之一秒間轉變了。她的整個人生改變了。她去對人說,『你們來看,有一個人將我素來所行的一切事,都給我說出來了,這豈不就是基督麼?』(約四29。)這指明這婦人信耶穌是基督,因著這樣信,她接受了活水,就得著了滿足。她確知耶穌就是基督,並且那靈進到了她裏面。
約翰四章的圖畫也給我們看見,這婦人與主接觸之後,她丟棄了一切。她撇下了井和水罐。她撇下了一切,到城裏告訴人關於基督的事;那就是說,她一接觸了基督,就丟棄了一切,要單單得到基督作她的滿足。當她對城裏的人說,『這豈不就是基督麼?』她已認出祂就是基督。在神的眼中,她已經有了基督,並且將基督帶給她同城的人。這是何等的見證!只有當我們接觸基督、認識基督、並接受基督的時候,我們纔能得滿足。然後自然而然的,我們就會丟棄在基督之外的一切。
我永遠不能忘記在一九三七年發生的一件事;那時我到中國的首都有幾晚聚會。末了一次聚會之後,一位受高等教育之人的妻子對我說,『李先生,你講的道使我十分感動,我想要信耶穌。但是我有個問題,我喜歡看戲。我若成為基督徒,我甘願放棄我所有的不良嗜好。但是有一件事我不能放棄,那就是看戲。這一件事我不能放棄。我怎麼辦?』她說得很認真。我怕告訴她說,基督徒去看戲不好,因為那麼一來她就不肯成為基督徒了。當然,我不能告訴她說,成了基督徒再去看戲是對的。我禱告求主給我智慧。最後我說,『假定你的孩子喜歡他手中一把危險的刀子,你想要拿下他這把刀,最好的辦法是甚麼?』她說,『那很簡單,只要在他四周地板上丟下好些糖果就行了。』我問這怎麼會有用。她回答說,『孩子會丟下刀子去揀糖。除非他兩隻手裝滿了糖,不然,即使你叫他放下刀子,他是不會放下的。』我將她所答覆的辦法介紹給她,說,『你知道麼?一旦你接受了基督,在你身上也會發生同樣的事。』她馬上清楚了,並且當晚就得救了。
你知道為甚麼人在基督之外渴望那麼多的東西?就是因為他們沒有基督來滿足。他們若有基督作滿足,就會把所有其他的東西忘掉。對撒瑪利亞婦人而言,井與水罐太要緊了,但是當她認識了基督,她自然就放棄那些心愛的東西,跑到人那裏見證說,基督現今是滿足她的生命。在你的人生中有滿足麼?你因甚麼而滿足?因基督還是因物質、宗教、以及傳統的東西?我們只能因基督而滿足,不是因任何別的事物。我們若要幫助別人,我們必須先因基督滿足,這樣纔能將基督帶給人,作人的滿足。只有當我們因基督滿足,我們纔能讓別人知道如何接受基督,並接觸祂。撒瑪利亞婦人不是帶著基督的道理到她同城的人那裏;她是先得著了基督,然後帶著基督到他們那裏。
二 救主因實行神的旨意滿足罪人而得著滿足
在撒瑪利亞婦人的事例裏,我們看見一幅圖畫:有一個乾渴的罪人,並一位乾渴的基督。他們都是疲累的,因為他們都走了好遠的路程,來到井邊。結果,主耶穌與婦人彼此同情。兩位都是又渴又累,並且主還飢餓。主餓了,因此打發門徒去買食物。祂也渴了,因此向婦人要水喝。可是非常希奇,他們都未喫未喝,卻都滿足了。得救的罪人因救主得到滿足,救主因得救的罪人而滿足。我們所以知道這事,是因為一個事實,就是婦人撇下了井和她的水罐,跑到城裏告訴人關於基督的事。她是如此滿足,以致人都來看,到底這一位是不是基督。我們知道主耶穌得了滿足,因為祂告訴門徒(他們已經帶著食物回來,並且要祂喫)說,『我有食物喫,是你們不知道的。』(約四32。)門徒彼此問說,是否有人拿東西給祂喫,祂就對他們說,『我的食物就是實行差我來者的旨意,作成祂的工。』(約四34。)主的食物就是實行差祂來者的旨意,這就是說,祂的食物就是拯救並滿足罪人。我們罪人乃是救主的滿足。你的飢餓表明主是飢餓的,你的乾渴也表明主是乾渴的。但是當你滿足了,主也滿足了。只要在地上有乾渴的罪人,主在天上就是乾渴的。當罪人滿足了,救主就滿足了。主來撒瑪利亞是帶著一個目的-尋找那罪人,並且滿足她。祂這樣作,就是實行神的旨意。而實行神的旨意就是祂的食物與滿足。
三 莊稼驚人的收成
在三十五節主說,『你們豈不是說,到收割的時候,還有四個月麼?看哪,我告訴你們,舉目向田觀看,莊稼已經發白,可以收割了。』主對門徒說,莊稼已經發白了,因此他們必須去收割莊稼。今天原則也是一樣。我們永遠不要說,這不是傳福音的時機。我們若向田觀看,就會看見有些人真是乾渴要基督。因此,我們必須將基督帶給他們,也將他們帶給基督。這就是如何將他們收割歸給基督。
在三十六節主說,『收割的人得工價,收積五穀歸入永遠的生命。』 『歸入永遠的生命』這辭,原文同十四節的『入永遠的生命。』主在這章兩次用這話。第一次是說,我們若接受祂,祂就要在我們裏面成為泉源,直湧入永遠的生命。(約四14。)基督要在我們裏面成為泉源,直湧入永遠的生命。祂第二次用這話,是祂催促門徒出去收割莊稼,好收積五榖歸入永遠的生命。換句話說,你得救並因基督而得著滿足之後,你必須將人帶到基督跟前,歸入永遠的生命。首先,你必須為自己接受基督,歸入永遠的生命;然後你必須帶別人接受基督,歸入永遠的生命。有一位基督給你接受,作你裏面的泉源,直湧入永遠的生命;還有莊稼給你收割,收積五榖歸入永遠的生命。撒瑪利亞婦人正好作了這兩件事。 一面她接受基督作內裏的泉源,永遠的生命;另一面她到莊稼的田裏,收積同城的人作五穀,歸入永遠的生命。
在三十六、三十七節,主題起撒種的事。是誰撒了種?施浸者約翰並沒有去過撒瑪利亞。有人想,施浸者約翰的門徒或主耶穌的門徒,先前去撒瑪利亞傳過福音,但我不相信這說法。我們可以相信,種子是藉著舊約撒的。撒瑪利亞人對舊約頭五卷書相當熟悉。因此,他們知道神,以及關於彌賽亞(基督)的事,雖然所知道的並不清楚或透切。撒瑪利亞人不像異教徒。他們藉著舊約得到一些神和基督的知識。我信那就是種子。不錯,乃是主那無往不透的靈在撒瑪利亞婦人身上作工。可是她若像異教徒那樣對聖經一無所知,我想這個工作在她身上就不會那麼有效並快速。主耶穌無須說到任何有關神的話,直到她先說到神。在對話中乃是她先發起說到神和基督的事。主耶穌沒有說,『婦人,你信有神麼?你認識基督麼?』主只向她要一點水喝。當她責怪祂向一個撒瑪利亞婦人要水喝時,祂對她說到神的恩賜。我們可由主的話看出,那婦人對神和基督的事已經略有所知。那就是舊約頭五卷書起功用的結果,這五經是他們所有的。因此在主耶穌和祂門徒來到之先,好些人已經豫備好了。
美國也是這樣。種子已經撒在全國各處。我們必須看見,莊稼的確已經成熟,可以收割了。在已過這些年間,好些人已被別的職事並許多主的僕人豫備好。好些人在心裏、靈裏已經豫備好,接觸並接受基督作他們的滿足,但是他們不知道怎樣接觸並接受。在美國,連不信的人和無神論者,多少也知道一點關於神和基督的事。他們甚至還聽到救恩。我們所需要作的就是收割所已經種下的。撒瑪利亞婦人並不是帶著關於基督的道理到本城的人那裏;她是首先得著了基督,然後帶著基督到他們那裏。
三十九節說,『那城裏有好些撒瑪利亞人信入了耶穌,因為那婦人作見證。』藉著撒瑪利亞婦人活的見證,更多的罪人被帶到主面前。他們接觸到主,就都相信並接受祂作他們的救主。這是藉著她活的見證而有的驚人收成。
總括來說,我們能看見頭兩個事例非常清楚的說到兩件事。第一個事例給我們看見,藉著重生,基督帶給我們神的生命;第二個事例給我們看見,基督帶給我們滿足。這兩面可由我們的經歷得到印證。當我們最初接受基督時,我們由神聖的生命所重生。然後我們因活水而滿足。這兩個事例乃是兩個表號,指明基督作我們生命的兩個不同方面。我們不該只把福音書當作神蹟的故事念一念。我們必須把這些記述當作圖畫的說明,並且我們必須發掘這些表號的屬靈意義。然後我們就要看出關於基督作人生命與滿足,那屬靈並活的原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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