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翰福音 一1~13及註

 約翰福音 一1~13及註

壹 永遠的話成為肉體,來將神帶進人裡面 一~十三

一 生命與建造的引言 一1~51

1 在已過的永遠裡那是神的話,經過創造來作生命與光,產生神的兒女 1~13

第 一 章

1:1 太初有話,話與神同在,話就是神。

【註1】 太初,意已過的永遠。本章是本福音的引言,從已過的永遠,那只有神性而無人性的神說起,(1,)經過祂的創造萬物,(3,)成了肉體,(14,)作羔羊除去世人的罪,(29,)並且是那靈,使信者變化為祂建造的活石,(32,42,)一直說到將來的永遠,那兼有神人二性的人子,在永世裡作為天地相通和神人聯結的中心。接著,二章給我們看見,三一神作生命的原則乃是將死亡變為生命,(二1~11,)以及生命的目的乃是建造神的家─殿。(二13~22。)從三至十一章舉出九件事例,例證神這樣作生命,應付各種人不同的需要。結果在十二章開頭,就有了召會小型的模型。(十二1~11。)從十二12至十七章末了,說明這召會乃是由那成為肉體的神人,死而復活的繁殖、擴增所產生的。十八至二十章給我們看見,這繁殖和擴增的完成,使祂有了眾弟兄,(二十17,)且能進入他們裡面,(二十22,)作他們的生命和一切,使他們構成祂的身體,作祂的擴增和彰顯。末後,在二一章說到祂要這樣與他們無形的同在,直到祂再來。(二一22。)

【註2】 話是神的解釋、說明和彰顯;因此,話乃是解釋、說明並彰顯出來的神。

【註3】 話與神不是分開的;並非話是話,神是神,彼此分開;這二者原是一。因此,下句接著說,話就是神。

【註4】 含示神的身位不簡單,乃是三一的。

【註5】 不僅是子神,乃是完整的三一神。
 

1:2 這話太初與神同在。

【註1】 這話,或,這一位。

【註2】 從太初,就是已過的永遠,話就與神同在。有些人認為,基督不是從已過的永遠,就與神同在,就是神,乃是到了一個時候,纔成為神,纔與神同在。這想法是錯的。基督的神性是永遠而絕對的。從已過的永遠到將來的永遠,祂一直與神同在,祂就是神。為此,在本福音書中,沒有基督的家譜,(來七3,)像在太一和路三一樣。

1:3 萬物是藉著祂成的;凡已成的,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成的。

1:4 生命在祂裡面,這生命就是人的光。

【註1】 3節是指創一的創造,所以4節所說的生命,該是指創二生命樹所指明的生命。這由約翰在啟二二題到生命樹得到證實。既然生命在祂裡面,所以祂就是生命;(十一25,十四6;)並且祂來,是要叫人得生命。(十10下。)本福音這段引言包括本章全部,開始於生命,(4,)結束於建造(42,51)─神的家。(見 42註1,51註2與註3。)因此,這是生命與建造的引言。

【註2】 為著舊造,是天然的光;(創一3~5,14~18;)為著新造,是這裡所說生命的光。

1:5 光照在黑暗裡,黑暗未曾勝過光。

1:6 有一個人,是從神那裡差來的,名叫約翰。

【註1】 這動詞有“使者受差遣,負特別使命”之意。

1:7 這人來,為要作見證,就是為光作見證,叫眾人藉著他可以信。

【註1】 這人,或,這一位。

1:8 他不是那光,乃是要為那光作見證。

1:9 那光是真光,來到世上,要照亮每一個人。

1:10 祂在世界,世界也是藉著祂成的,世界卻不認識祂。

1:11 祂到自己的地方來,自己的人卻不接受祂。

1:12 凡接受祂的,就是信入祂名的人,祂就賜他們權柄,成為神的兒女。

【註1】 信入就是接受。

【註2】 人成為神的兒女,就是人有了神的生命和性情。

1:13 這等人不是血生的,不是肉體的意思生的,也不是人的意思生的,乃是從神生的。

【註1】 直譯,出於。

【註2】 “血”(原文,複數),表徵肉身的生命;“肉體的意思,”指成為肉體後墮落之人的意思;“人的意思,”指神所創造之人的意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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