哥林多前書共同追求綱要(17)對付喫祭偶像之物(一)
對付喫祭偶像之物(一)
讀經:哥林多前書八章 1~13 節
壹、前言
一、我們從林前一章往前到八章,就發現保羅的對付越過越實際。在林前頭四章保羅藉對付分裂,啟示好些屬靈的事。五章對付惡弟兄,六章一至十一節對付信徒間的訴訟。
二、林前六章十二至二十節則可視為保羅對付婚姻生活,並對付喫祭偶像之物的引言
(一)婚姻和飲食都是神所命定的。所以,關於婚姻和飲食我們有自由。然而,我們使用這些事,必須以神的方式,並為著神的目的,不是為著 我們的情慾。
(二)婚姻和飲食也與我們物質的身體有關。林前六章十三節說,身體是為主;在六章十五節說,我們的身體是基督的肢體;在六章十九節說,我們的身體是聖靈的殿。
三、在七章保羅說到婚姻的事。我們若摸著七章的深處,就會看見關於婚姻問題的解答,總結於描述一個人與主是一,並過一種生活,使他的全人作主的居所。因為他的身體乃是基督的肢體和聖靈的殿,他就不會為著神所命定以外的目的使用身體。並且他也服從主和祂的引導,總是留於主所安排的環境,不發起任何改變。
四、在八章保羅對付我們的喫,這是比婚姻生活更實際的事。我們不結婚仍然能活著,但不喫就不能活;喫是絕對必須的。
貳、不妥當的喫
『關於祭偶像之物,我們曉得我們都有知識。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,惟有愛建造人。若有人自以為知道甚麼,按他所當知道的,他仍是不知道;但若有人愛神,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。』(林前八 1~3)
一、不照著能建造的愛
(一)林前八章一節裏的「曉得」,指裏面主觀的知覺。林前八章一節與七、十節的「知識」,指外面客觀的知識,是普通、一般的。這裏的「愛」是屬靈(不屬肉體)的愛–神的愛,藉信注入我們裏面,這信已把我們帶進與神生機的聯結裏。一節的「建造人」一辭,不僅指個別信徒的造就,也指基督團體身體的建造。
(二)外面客觀的知識叫人自高自大,出於善惡知識樹,死的源頭。
(三)愛,乃是神生命的彰顯,能建造人,出於生命樹,生命的源頭。我們該照著這愛而行(羅十四 15)。這樣,我們的行事為人就建造人(林前十 23)。惟有愛供應生命,並以生命建造人。生命是為著建造,而建造是藉著生命得以完成。
(四)在三節保羅說,我們若愛神,我們乃是神所知道的。我們需要知道神,更需要為神所知道。「神所知道」這說法非常有意義。為神所知道,意思是為神所擁有、佔有,含示祂稱許我們,享受我們,並擁有我們為珍寶。神所知道的人,就成為神的產業、喜樂、娛樂和喜悅。
(五)在林前八章三節保羅似乎在告訴哥林多人,他們不需要這麼多知識;反之,他們需要愛神。我們若沒有這樣的愛,就沒有基督徒生活的立場、基礎。所以關於喫祭偶像之物,保羅的意思是不該照著知識而行,乃該照著是否能建造人而行,建造的源頭就是愛。
二、偶像算不得甚麼
『關於喫祭偶像之物,我們曉得偶像在世上算不得甚麼,也曉得神只有一位,再沒有別的神。…然而人不都有這等知識;有人直到如今還帶著拜偶像的習慣感,就以為所喫的是祭偶像之物;他們的良心既然輭弱,就受了玷污。』(八 4、7)
(一)要曉得偶像算不得甚麼,並且神只有一位,再沒有別的神,我們需要裏面主觀的知覺,這種知覺是出於我們的靈,經過我們的心思而有的。這比僅僅在心思裏外面客觀的知識深多了。
(二)我們的神是獨一的。六節的父是我們神的一種稱呼,這種稱呼使我們的神與許多假神絕對有別。這裏的父不是指神是重生之人的父,乃是指祂是萬物的源頭,這由「萬物都本於祂」所證明。並且我們也「歸於祂」,歸於神指明與祂聯結。這就是說,雖然一切都出於神,但惟有我們要回到祂那裏歸於祂。
(三)父是源頭,我們是本於祂,並藉著憑藉,就是主,歸於父。但關於主,萬物在創造裏是藉著祂,我們也藉著祂重生回到父那裏。
(四)在林前八章七節,輭弱的良心是由於缺少正確充足的知識。有從前拜偶像,現在信基督的人,直到如今還帶著拜偶像的習慣感,缺少「偶像算不得甚麼」的知識。因此,關於偶像的事,他們的良心是輭弱的。輭弱的良心因對某件事缺少充足的知識,在那件事上被摸著時,就受了玷污。
三、食物不能將我們薦與神
『其實食物不能將我們薦與神,因為我們不喫也無虧缺,喫也無盈超。』(八 8)
(一)八節說,食物不能將我們薦與神。保羅在他靈裏深處領悟,我們所作的事該將我們薦與神。我們所作的每件事與對錯無關,乃是這件事能不能將我們薦與神。任何不能將我們薦與神的事,都是不需要的。
(二)食物是為著滿足我們的肚腹,是為著我們的身體,牠與神並不發生關係,所以喫或不喫,在神面前沒有虧缺或盈超的問題,因為牠不能將我們薦與神。
四、絆倒輭弱的弟兄
(一)九節:『只是你們要謹慎,恐怕你們這權利,竟成了那輭弱人的絆腳石。』輭弱的人,指因缺少知識,良心輭弱的人。
(二)十節:『若有人見你這有知識的,在偶像的廟裏坐席,這人既是輭弱的,他的良心豈不放膽去喫那祭偶像之物麼?』放膽,直譯,被建造。指輭弱信徒的良心被建造起來,放膽去作已往不敢作的。這是一種突然的建造,沒有合理、堅實的根基,因此是一種不正確的建造,實際上反而毀壞人。
(三)十一節:『因此,基督為他死的那輭弱弟兄,也就被你的知識敗壞了。』「敗壞」這辭指沉淪,不是永遠的沉淪,乃是基督徒生活中的沉淪。因著剛強的人有知識而不顧到別人,輭弱的信徒就被敗壞了。
(四)十二節:『你們這樣得罪弟兄們,傷了他們輭弱的良心,就是得罪基督。』傷了,原文直譯,打擊(致傷)。因著基督為弟兄們死,我們若傷了他們,並絆倒他們,就是得罪基督。
(五)十三節:『所以食物若真絆跌我的弟兄,我就絕不喫肉直到永遠,免得絆跌我的弟兄。』絆跌我的弟兄,原文意,使我的弟兄進入網羅,使我的弟兄墮入陷阱。因此,絆跌弟兄,就是使他進入網羅,在他的路上設陷阱。保羅說,為免絆跌弟兄,他「就絕不喫肉直到永遠」。
(六)關於喫祭偶像之物的事,保羅所顧慮的乃是這會怎樣影響基督的肢體,會建造他們或使他們絆跌。我們都需要學習保羅,考慮各種事情時,顧到基督和祂的身體。反之,我們若以自己的利益、得失為中心,我們就會遠離神經綸的中心異象。
參、操練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
一、凡市場上所賣的或宴客筵席所擺上的,無論是否祭過偶像,我們只管喫,不要為良心的緣故查問甚麼,因為地和地的豐滿,都屬於主。但若為他人良心的緣故,我們就不喫。(十 25~29)
二、良心的感覺是根據真實屬靈的知識(參:「生命的經歷」第六篇)
(一)真實屬靈的知識並不是指我們頭腦對於聖經真理或屬靈事物,所有的明白和領會;乃是指我們在生命裏,因著聖靈的啟示和光照,而對於神和屬神的事物,所有的認識和領悟。這種知識,是屬於生命的,也是在於聖靈的,所以能供應我們生命與聖靈的能力。
(二)真實屬靈的知識乃是我們的生命長到一個地步,聖靈光照到一個地步而有的,所以這知識固然包括頭腦裏的一個領會,卻更是靈裏的一個感覺。這靈裏的感覺,透過良心,給我們覺得的時候,就成了我們良心的感覺。
(三)我們各人因生命程度各不相等,各人讓給聖靈光照的地位也不一樣,所以各人所得到的真實屬靈知識,也就大不相同了。因此,我們各人良心的感覺也都不相等。
三、不以先期的知識敗壞人,只以生命的方式顧到人
(一)若生命的程度還不到,就有了一個知識,那個知識就是屬頭腦的,是先期的知識,不是真實的屬靈知識,所以也不能供應我們生命與聖靈的能力。
(二)一個接受先期知識的人,作了超過他生命程度的事,良心就定罪不安,又無力對付。這樣,就叫他的良心有了一個無法彌補的虧欠,他的良心就有了破口。
(三)不要給人先期的知識,也不可不顧人是否有力量對付,而隨便點出人身上的難處。因為這些都會戳破別人的良心,叫人的良心產生破口。我們只能在生命方面,給人積極的帶領,叫人的生命有長進,到了時候,人良心的感覺自然會增加,良心的對付也自然會增多。
肆、不喫祭偶像之物
一、經歷基督與祂的十字架(參:「由基督與召會的觀點看新約概要」卷二第十三章)
(一)在喫祭偶像之物這事例中,我們仍然需要這卷書的第一個原則–經歷基督與祂的十字架。經歷十字架,不僅是要對付錯誤與消極的事物,也是要對付合法的事物,對的事物,甚至我們自己的權利。
(二)這是十字架更深的經歷。雖然我們有十足合法的權利作某些事,但我們需要為別人的緣故,接受十字架的對付。我們不應當作任何事破壞身體的建造,或肢體之間的關係。
(三)這卷書的第二個原則是,無論我們領受多少恩賜和多少知識,我們若不知道如何經歷基督與祂的十字架,我們仍然是嬰孩,是屬肉體的。(三 1~3)
(四)召會生活和我們每天的行事為人,不是知識或恩賜的事,乃是在十字架的作工之下,真實並實際經歷基督的事。我們若這樣在十字架的工作下經歷基督,就會漸進的獲得正確並充足的知識,並且無論我們需要那種恩賜,神都會量給我們。
二、不要有分於鬼的交通
(一)林前十章二十、二十一節說:『…外邦人所獻的祭,是祭鬼,不是祭神;我不願意你們成為與鬼交通的人。你們不能喝主的杯,又喝鬼的杯;不能有分於主的筵席,又有分於鬼的筵席。』
(二)這裏所說的「鬼的筵席」和「鬼的杯」,按前文是指祭偶像之物。我們擘餅是與主有交通,而外邦人祭偶像是與鬼有交通。我們與主交通之後,怎可再有分於與鬼交通之物?所以我們擘了主的餅,就不能再喫祭偶像之物。
(三)喫祭偶像之物就是與鬼有交通,不但如此,這乃是與鬼有了牽聯,並被鬼浸透,至終與鬼成為一,我們就會活鬼。我們所喫的成了我們這個人。
三、新舊約聖經中的榜樣
(一)但以理和他三個同伴堅決拒用巴比倫王膳
1、尼布甲尼撒要將上好的膳食供給但以理和他的三個同伴,那上好的膳食是受玷污的、不潔淨的,因牠已獻給他的偶像。
2、但以理和他的同伴拒絕喫獻給偶像的王膳(但一 5),他在神面前先立定心意自潔、從污穢中分別,再請求太監長給他們蔬菜喫、白水喝(一 12)。神賜福並成就他的心願,使他在太監長面前蒙恩。至終,但以理和他的同伴成了神失敗選民之遺民中的得勝者。
(二)保羅顧到基督與祂身體上的肢體,並且不願意有分於與鬼的交通
1、保羅完全領悟偶像算不得甚麼,祭偶像之物也算不得甚麼。然而保羅靈裏的負擔是絕對為著基督和祂的身體。為免絆跌基督身體上的肢體,他就絕不喫祭偶像之物直到永遠。
2、保羅向主絕對,不僅自己不願意有分於與鬼的交通,他也在愛裏勸戒哥林多聖徒不要喫祭偶像之物,不願意他們成為與鬼交通的人,惹動主的妒忌(林前十 20~22)。
四、接受主警告的話,並在召會生活中享受主作筵席
(一)在啟示錄第二章,主責備了別迦摩召會與推雅推喇召會的使者,因為在他們中間,有行淫亂並喫祭偶像之物的事。主警告他們若不悔改,就要用口中的劍攻擊他們,和叫他們受大患難(啟二 12~16、18~22)。
(二)使人與世界的事物聯合,就是喫祭偶像之物,和犯屬靈的淫亂。正確對付喫的路就是享受主作筵席。不要喫主以外的任何東西,不要享受任何頂替祂的東西。我們不該有基督以外的任何享受(林前十 21)。
(三)我們一直在召會生活享受主作筵席,我們就活祂,就能成為祂的得勝者,勝過屬世召會的墮落,並享受主這隱藏的嗎哪。在要來的國度裏,祂這特別的一分就要成為我們的賞賜(啟二 17)。
伍、結語
一、本章題醒我們惟有愛建造人,保羅藉此勸我們要做一個愛神並愛人的人。愛神使我們凡事討神喜悅;愛人使我們的行事為人顧到人的益處,不叫人被絆跌。
二、我們不要在神以外有任何的偶像取代神的地位,也要從任何與偶像有關聯的事物被分別出來,使我們能純潔的歸神。
三、我們藉著喫基督,天天被祂充滿,使我們能勝過偶像的吸引,斷開與偶像的牽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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