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0818哥林多前書生命讀經6- 屬靈的人看透萬事
屬靈的人看透萬事
讀經:哥林多前書二章 11~16 節
信息:哥林多前書生命讀經 17~21 篇
壹、前言
一、哥林多前書頭二章,保羅強調基督是神經綸的中心,也是父神給眾聖徒的分。使徒職事的中心,就是在傳揚這一位釘十字架的基督,祂也是召會中所有難處的惟一解答。
二、我們得救以後,就應當高舉基督,丟棄基督以外的一切,而追尋基督,活基督以彰顯神。
三、達到這目標的路,就是認識我們裏面重生並調和的靈,並肯去操練它,運用它。基督得以從我們的靈,擴展到我們全人的各部分,使我們成為屬靈的人,我們能憑靈看透萬事。
貳、人的靈知道人的事
『因為除了在人裏面人的靈,在人中間有誰知道人的事?』(林前二 11上)
一、認識人有靈、魂、體三部分
(一)按著世人平常的說法,人分作兩部分:「靈魂」和「身體」。然而根據聖經,人應當分作「靈」、「魂」、「體」三部分(帖前五 23,來四 12)。
(二)『願你們的靈、與魂、與身子得蒙保守。』(帖前五 23)這處經節清楚的告訴我們,「靈」與「魂」是不能混為一談,各自有別的。
(三)『因為神的話是活的,是有功效的,…能以刺入、甚至剖開魂與靈…』(來四 12)。信徒必須認識魂與靈的區別,因為這關係到我們靈性生命的長進。若不能區分魂與靈,可能將屬魂的當作屬靈的,長久憑魂生活,而生命停留在幼稚的階段。
二、三部分之人的創造
『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塑造人,將生命之氣吹在他鼻孔裏,人就成了活的魂。』(創二 7)
(一)「體」的被造:『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塑造人』,這說出人的身體是用塵土塑造的,身體是人外在的形狀,屬生理的層次,能接觸物質界的事物,是最淺顯的。
(二)「魂」的被造:接著神將生命之氣吹在他的鼻孔裏,這氣進到人的身體裏,與身體接觸,就產生魂。人的魂是介於身體與靈之間,由心思、情感、意志所組成,魂就是一般常人所謂的「精神」,屬心理的層次,能接觸精神界的事物,是較深奧的。
(三)「靈」的被造:吹進人裏面的生命之氣,成了人的靈,在希伯來文(neshamah)叫「奈夏瑪」,箴二十 27 譯為「靈」。人的靈在人的最
深處,有良心、直覺、交通的功能,屬屬靈的層次,是盛裝神的器官,能接觸神的事物(約四 24,羅一 9),是最深奧的。
三、人的靈能知道(看透)人的事
(一)人的魂只能認識表淺的事
1、今天世人都以為,人是由靈魂和身體這二部分所組成,事實上他們所謂的「靈魂」幾乎都是指「魂」說的,一般人對「靈」是一無所知。
2、人的心思雖能接觸精神界的事物,但相對地還是膚淺的。世人在沒有信主得救以前,他們雖然深處有靈,除了有些微良心的感覺,或偶有時在深處感覺莫名其妙的虛空,其餘時候靈幾乎都是死的,沒有功用的。
(二)人之間深奧的事
1、保羅在 11 節說「人的事」,必定不是指食物、衣著、住所、家庭,也不是指人的年齡、出生地、畢業學校、職業等這些事,這只是人外面或表面的事。要知道這樣的事,不需要用人的靈。就好像當主耶穌在世上時,人也只知道祂外面的一些事,但他們實際上一點也不認識祂(可六 3,約七 41)。
2、歷代稍有人生閱歷的人,不自覺的都會提出類似的疑問:我為何來到這世界?這浩瀚奇妙的宇宙是為誰造的?我在地上生活的目的是甚
麼?人將來要到哪裏去?這一連串深奧的問題,卻少有人能回答出來。
3、人的外表容易認識,但人心裏所想的,嘴裏沒有說出來的,真實的光景,和隱藏深處的需求,都是不容易明白的。「識人」「察人」真是人生的一門大學問。
4、如何明白自己的處境、周遭的環境,將來的方向?在人生的岔路,如何做正確的抉擇?面對錯綜複雜的問題,如何解決?這些都是保羅所說「人的事」。
(三)哥林多信徒和使徒保羅的對比
1、當時希臘早以體育和哲學聞名,體育是鍛鍊身體,哲學是發展心思。哥林多的信徒受希臘文化薰陶,曉得如何操練身體並高舉哲學,但忽略了靈。
2、他們運用心思,自以為有智慧,實際上卻是愚拙瞎眼的,不認識自己的光景,不知道關於人之間的深奧。人若不運用靈,就是瞎子領瞎子,都要掉到坑裏(路六 39)。
3、保羅在書信裏,告訴哥林多召會他們中間有十一項難處,是因他對他們的光景有透徹的認識。發掘各樣的問題還不稀奇,還得要有解決問題的能力,纔是高明。
4、在林前第 1~2 章,使徒保羅不僅看出哥林多召會信徒之間有分裂、心思意見不合、彼此爭競、偏好(林前一 10~12)等問題,他還提出解決的方法。
(四)要操練靈的功能
1、人信主得救以後,神的靈進到他裏面,人的靈就活過來了(弗二 5),有那靈住在我們靈裏(林後三 17,羅八 9~10,提後四 22)。但信徒
還得操練靈,餧養靈,靈當有的功能纔會逐漸恢復並加強。
2、保羅囑咐提摩太說:『要操練自己以至於敬虔。操練身體益處還少;惟獨敬虔,凡事都有益處,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。』(提前四 7 下~8)
「敬虔」就是基督從我們身上活出來。操練自己以至於敬虔,就是操練我們的靈,就像做體操,經過不斷的訓練,功能得著發展,我們就
能在日常生活中活出基督。
3、信徒越操練靈,他的「良心」的感覺越敏銳,逐漸就能脫離暗昧可恥的事,他就能接觸神,與神「交通」。他的靈裏常常有神的知覺,就是所謂的「直覺」,能參透人之間深奧的事,認識人的地位、情況、光景和需要。
4、聖經是神給人另一項的大禮物。它說明神,啟示神永遠的定旨,神經綸的計畫;也說出人的根源、定命和結局,及信徒的蒙恩得救的一切故事。然而,信徒若不依靠他重生的靈,就無法明白這白紙黑字所說的一切。
5、當我們挑旺靈,運用靈,我們纔開始明白聖經,有得救的智慧,並認識且知道人的事。我們必須愛主,纔認識神心頭的秘密,進而與祂是一,活祂並彰顯祂。
參、神的靈知道神的事
『照樣,除了神的靈,也沒有人知道神的事。我們所領受的,並不是世上的靈,乃是那出於神的靈,使我們能知道神白白恩賜我們的事。』(林前二 11下~12)
一、神的靈
(一)「神的靈」希伯來文,ruach,如阿克,有靈、風、氣等不同譯法。這名稱最早用於創世記一章 2 節:『神的靈覆罩在水面上。』
(二)『神是靈;敬拜祂的,必須在靈〔人的靈〕和真實裏敬拜。』(約四24)三一神的性質是靈,要敬拜這是靈的神,必須用與祂性質相同的靈敬拜祂。感謝神,在人裏面造了靈,我們可以憑此來接觸祂。
二、被引進神的靈裏
(一)我們的靈已經由神的靈所重生,神的靈現今在我們裏面,並與我們的靈是一,這二靈是無法分開的。
(二)當我們運用我們的靈來探索人的事,就會被引進神的靈,且與主聯合成為一靈。若要作正確的人,就必須有這二靈;要正確的實行召會生活,也必須憑這調和的靈。
(三)所謂屬靈,就是在我們裏面,人重生的靈,與神的靈調合成為一靈(林前六 17)。每當活在這調和的靈裏,就會有屬靈的看透、屬靈的認識、和屬靈的解釋。
三、神的事–神深奧的事
(一)保羅在二章 11 節說到「神的事」,當然不是膚淺的事。根據上下文,「神的事」應當包括林前第一章所說:「十字架的話」(一 18)、「神的能力和智慧」(一 24)、「神的愚拙和輭弱」(一 25)、「神的揀選」(一27~28)、「神要滅絕和廢棄」(一 19~20)、「神樂意藉著所傳之事的愚拙拯救人」(一 21)、「神把我們擺在基督裏」、「基督成了神給我們的智慧:公義、聖別和救贖」(一 30)等。
(二)在林前第二章,更說到「基督」自己是神的深奧,是我們眼睛未曾看見,耳朵未曾聽見,人心也未曾想到的(二 9),但神向我們啟示且白白賜給我們。也許我們今天無法充分明白,但有一天我們經歷長到一個地步,就會瞭解這一切深奧。
四、智慧和啟示的靈
(一)保羅向父神屈膝,求祂賜給我們「智慧和啟示的靈」,使我們充分的認識祂!光照我們的心眼,使我們知道祂的呼召有何等盼望,祂在聖徒中之基業的榮耀有何等豐富!(弗一 17~18)
(二)智慧是在我們的靈裏,使我們能認識神的奧祕;啟示是屬於神的靈,藉著揭開幔子使我們看見異象。我們先有智慧領悟的能力,能認識屬靈的事物;然後神的靈把屬靈的事物啟示給我們屬靈的悟性(一 17註 3)。
肆、用屬靈的話,解釋屬靈的事
『這些事我們也講說,不是用人智慧所教導的言語,乃是用那靈所教導的言語,用屬靈的話,解釋屬靈的事。』(林前二 13)
一、『解釋』(interpret),原文意將兩樣東西放在一起作比較,猶如解釋或闡述。從舊約約瑟和但以理的事例,可知何謂『解釋』。
(一)他們對他說:我們各人作了一夢,沒有人能解。約瑟說:解夢不是出於神麼?請你們將夢告訴我(創四十 8)。
(二)法老對約瑟說:我作了一夢,沒有人能解;我聽見人說,你聽了夢就能解(四一 15)。
(三)我聽說你善於講解,能解難題;現在你若能讀這文字,把講解告訴我,就必身穿紫袍,項戴金鍊,在我國中掌權,位列第三(但五 16)。
二、用屬靈的話,解釋屬靈的事
(一)『屬靈的話』是指那靈所教導之屬靈的言語;『屬靈的事』,是指與基督有關之神深奧的事。這裏不重在向誰說,乃重在說出去的「憑藉」。
(二)為主申言,先要有從神來的看見、啟示,第二步是有思想定住所看見的(就是有悟性領會所被啟示的),第三步如何用話將這思想發表、解釋、闡述出來,這就需要「用那靈所教導的言語」。
(三)有人在外面說了許多話,裏面的啟示卻模糊了。有人長篇大論,但沒有一句是摸著人的,或滿足人當時的需要。有人刻意摻入聳動的笑料,全場哄堂,結果卻完全岔出去了。
(四)但智慧的申言者也許僅簡單舉用小實例,卻使聽眾大得開竅,領悟深奧的啟示。所以,作申言者何等需要「從聖靈得著屬靈言語」,有合宜的發表。
三、哥林多信徒想要用希臘哲學和智慧,來傳講屬靈的事,結果給人的印象只是哲學,不是基督。保羅說,他講說屬靈的事,不是用人智慧所教導的言語,乃是用那靈的釋放與展示,向我們揭示神在萬世以前所隱藏之神奧祕中的智慧。
四、當操練為主申言,講說基督時,我們都該向保羅學習,要憑著神的憐憫,搆得上神的標準。不是用人哲學、智慧、文化所教導的言語,乃是用那靈所教導的言語,來解釋屬靈的事。使人從我們所聽到的是「話」,摸著的是「靈」,得著的是「生命」。
伍、屬魂的人與屬靈的人
『然而屬魂的人不領受神的靈的事,因他以這些事為愚拙,並且他不能明白,因為這些事是憑靈看透的。惟有屬靈的人看透萬事,卻沒有一人看透他。』(林前二 14~15)
一、屬魂的人
(一)屬魂的人是天然的人,讓魂(心思、情感和意志)作主支配他的全人,而憑魂活著。這種人不理會靈,不用靈,甚至像沒有靈一樣。(猶 19及註)
(二)屬魂的人不能明白神的靈的事,因為他沒有屬靈知覺的本能。因此,他不能明白屬靈的事,反倒拒絕。對他們而言,神的靈的事乃是愚拙。
二、屬靈的人
(一)前面說到三部分的人,靈是盛裝神、接觸神的器官。這裏說到屬靈的人,靈在人裏面不僅是器官,更是一個人位,成為全人的領導器官。魂與體都接受它的帶領。
(二)屬靈的人是否認魂(不再讓魂來做人位),不憑魂活著,而是被神的靈所佔有並推動的靈,就是重生的靈,作主管治全人,並憑這靈活著,行事為人都照著這靈的人。
(三)墮落的人習慣於憑魂生活或照著肉體行事,所以要操練活在靈中,就得反我們的天然、反我們的習慣。
(四)我們的靈比我們的心思更能領略神的深奧,神靈的事惟有屬靈纔能看透。看透就是裏外清楚,毫無遮掩模糊,清新透亮。我們必須操練靈,活在靈中,纔能看透萬事。
陸、基督的心思
『誰曾知道主的心思能教導祂?但我們是有基督的心思了。』(林前二16)
一、心思是智力的機能,領悟的器官,是魂的代表。我們需要將我們的心思置於靈(羅八 6),就是倚靠並聯於重生且與神調和的靈,基督就可以從我們的靈擴展到我們的心思來安家。
二、當基督逐漸浸透我們的心思,最終使我們的心思與祂的心思成為一,祂的心思就成為我們的心思。我們就能想祂所想的,要祂所要的,這是何等超然的神人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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