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翰福音生命讀經 第十四篇 軟弱人的需要-生命的點活-2
第十四篇 軟弱人的需要-生命的點活
5:24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,那聽我話,又信差我來者的,就有1永遠的生命,不至於2受審判,乃是已經3出死入生了。
二 神子賜生命的充足
我們看見,這事例在消極一面暴露守律法之宗教的虧缺和虛空。猶太宗教有這麼多好東西-聖城、聖殿、天使、聖經、聖節期、聖安息日和池子;但這些好東西沒有一樣能幫助死人。聖城不能幫助軟弱的人;聖殿、聖經、以及聖日也都不能。雖然那天是節日,他卻沒有快樂;即使在安息日,他也沒有安息。任何事物都不能幫助他,他的情形是無望無救的。忽然間,有一個微小的人來到了。祂不是天使長,乃是名叫耶穌的小人物。祂沒有佳形美容,毫無引人之處,也沒有人注意祂。祂直接走到病人那裏。就像父在已過的永遠裏豫見了撒瑪利亞婦人,子就去雅各井邊找到她;照樣,父也豫見了這個軟弱的人,正當他躺在池邊時,子就來到他那裏。主問他說,『你想要痊愈麼?』意思就是:『你想要得醫治麼?』那軟弱的人除了池子、水、和攪動水的使者以外,別無所知。他也曉得在自己裏面沒有希望,沒有能力,所以就將他的光景向主耶穌說明。於是主耶穌對他說,『起來,拿你的褥子走罷。』那軟弱的人聽了那永活、賜生命的主那點活人的話,就痊愈了。我們也許想,他在得醫治以前就起來行走了,其實不然;他是先得醫治,然後起來拿著褥子走了。請注意九節的順序:『那人立即痊愈,就拿起褥子走了。』 『那人立即痊愈,』在『拿起褥子走了』之前,足見他在起來之前得了醫治。他聽到永活神的兒子的聲音,便得了醫治。他聽見主活的話,就叫他活過來了。從前是褥子托著這軟弱無能的人,現今是這被點活的人拿著褥子。
倘若我是這軟弱的人,我也許會說,『先生,我是不行的。我依賴這褥子已三十八年了;牠一直托著我,你怎能對我說,拿起牠來呢?你所說的,我辦不到。』我們絕不該辯駁主的話。無論祂說甚麼,我們只該說『阿們,』並且照著去作。不要辯駁或理論。你若理論,就會失去祂的祝福。那軟弱的人不但站了起來,還拿起他的褥子走了,這是多麼的好。他不但得了醫治,而且被點活了。按照二十四、二十五節,這對他這個死人就是出死入生而活了。按照二章所立定的原則,這就是變死亡為生命。
我們不需要宗教的池子和水,我們不需要天使。與耶穌相比,宗教的池子和天使的確太差了。我們有了耶穌,就不需要別的。聖城、聖殿、以及聖天使有何用?節期和安息日對我們也毫無意義。這一切對我們都沒有益處,乃是耶穌將我們點活。我們都必須看見這事。這就是生命的點活。這是這個事例在積極一面的中心點。
貳 宗教敵對生命
一 生命將人點活干犯了宗教的儀式
在五章十至十六節,我們看見宗教敵對生命。『所以猶太人對那治好的人說,今天是安息日,你拿褥子是不可的。』(約五10。)生命將人點活,干犯了宗教的儀式。宗教為生命所觸犯,從此開始與生命為敵。安息日是為著人的,(可二27,)應該是人的安息。宗教的守律法,並沒有給這病了三十八年的人帶來安息,但生命的點活在一秒鐘內便作成了。然而那些宗教的人只在意安息日的儀式,並不關心病人的安息。我們所有的是何等的生命!我們不需要任何宗教的事物。只要我們有耶穌,一切宗教的事物就算不得甚麼;只要我們有耶穌,我們就有生命。讓宗教同宗教的一切事物去罷。那些東西不能給我們生命,但耶穌能。耶穌將我們點活,耶穌給我們生命。生命帶給我們喜樂,生命帶給我們安息。生命帶給我們亮光和我們所需要的一切。讚美主!
這事例的真正意義是宗教和基督的不同,就是宗教的守律法和基督點活人的不同。宗教的守律法是好的,但我們是軟弱的。宗教的守律法或許是有效的,但我們無法履行牠的要求。基督沒有要求,因為當祂臨到我們,就說出祂活的話,叫我們能聽見祂的聲音。如果說有要求,那就是要我們聽祂活的話。當我們聽見祂的聲音,我們就出死入生了。這事例中的對比,就是宗教要求人,基督的話卻叫人活。
二 宗教想要銷滅生命
守律法的宗教不能賜生命給軟弱的人。當基督用生命將這人點活時,那宗教就逼迫祂,想要銷滅生命,因為祂在安息日行了這事。(約五16。)那宗教在意守安息日,不惜犧牲那軟弱人的安息。但基督在意人得安息,寧可犧牲守安息日。這當然觸犯了那宗教。原則上,今天宗教的光景也是一樣。熱心宗教的人仍然在意他們宗教的儀式,不惜犧牲人生命的事。主還是一樣,不惜任何代價要顧到人生命的事,寧可犧牲一切宗教的儀式。這就是為何我們這些被基督點活的人,會遭到固守宗教儀式之人的反對和逼迫了。
參 子賜生命,並行審判,與父平等
一 子與父平等
熱心宗教的猶太人逼迫耶穌,因為祂在他們的安息日作了工,將那軟弱的人點活過來。耶穌回答他們說,『我父作工直到如今,我也作工。』(約五17。)在他們宗教的觀念中,他們是為守安息日而安息。但他們不知道,只要還有可憐的罪人未蒙拯救,父和子就沒有安息。當他們為守安息日而安息的時候,父和子仍舊在作工,要使罪人得著生命和安息。這不但觸犯了熱心宗教的猶太人,而且使他們認為耶穌是在褻瀆神;因為按著他們的觀念,祂『不但犯了安息日,並且稱神為祂的父,將自己與神當作平等。』(約五18。)他們認為那是褻瀆神;然而,乃是『褻瀆』神的那一位,將那軟弱的人點活了。祂點活了那人,見證在賜人生命的事上,祂與父神平等。
二 父與子都為救贖和建造作工
雖然神創造的工作已經完成,(創二1?3,)但父與子為著救贖和建造,仍然不斷作工。(約五17,19?20。)熱心宗教的猶太人遵守創造的安息日;他們不知道由於人的墮落,那安息日的安息已被破壞了。他們也不知道父和子仍在作工,要救贖墮落的人,好成就神建造永遠居所的原初定旨。神已往所作的是舊造;父和子正在作的,乃是藉著救贖以完成神建造的新造。這工包括了子的賜人生命,就是這事例所顯明的。在這事上,父與子是一。在賜人生命的事上,凡父要作的,子就照樣作。
三 神的兒子賜生命給死人
子賜生命給死人。二十一節說,『父怎樣叫死人起來,賜他們生命,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賜人生命。』在二十四節我們看見,那聽子話,又信差子來者的,就有永遠的生命,是已經出死入生了。二十五節說,『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,時候將到,如今就是了,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,聽見的人就要活了。』這節所說的死人,並不是那些埋在墳墓裏的人,而是活著的死人。他們並非肉身死了,乃是在靈裏死了,就如以弗所二章一至五節和歌羅西二章十三節所說的。在主的眼中,所有活在地上的人都在靈裏死了。『時候將到,如今就是了,』乃是指主說這話的時候。很多人那時聽了祂活的話,結果就活過來了。所以,這節『就要活了』的意思是要在靈裏活過來。這不是指二十八至二十九節所說肉身的復活。從主說這話以後,兩千年來,千千萬萬的人聽了神兒子那活的聲音,就被生命點活了。我們也聽見了主活的話而活過來了。我們已往也都是在這五個廊子之下軟弱的人,因為我們原是瞎眼的、瘸腿的和枯乾的。簡單的說,我們是死人。然後主來眷顧我們,我們聽了福音活的話,便被點活,活過來了。我們是真正出死入生了。
在生命的事上,子與父是一樣的。 『因為父怎樣在自己裏面有生命,就賜給子也照樣在自己裏面有生命。』(約五26。)父和子同樣在自己裏面有生命,所以子能彀並且也實在照著父的意思,用生命點活人。在生命的點活上,子和父實在是一。
四 人子對不信的人執行審判
人子將要對所有不信的人執行審判。(約五22?23,27,30。)主是神子,(約五25,)所以能賜人生命;(約五21;)祂又是人子,所以能執行審判。(約五27。)因祂是人,祂就完全有資格審判人。行傳十七章三十一節說,神要『藉著祂所設立的人(耶穌)』審判天下。羅馬二章十六節說,『神藉耶穌基督…審判人隱祕事。』提後四章一節說,『那將要審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穌。』父『因為祂是人子,就賜給祂行審判的權柄。』(約五27。)父又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,『叫人都尊敬子,如同尊敬父一樣。』(約五22?23。)子將公平的照著父的意思審判人。(約五30。)在生命的點活這件事上,子和父是一。在審判的事上,祂和父也是一。
五 兩種復活
我們讀二十八、二十九節:『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,因為時候將到,凡在墳墓裏的,都要聽見祂的聲音,就出來;行善的歸到生命的復活,作惡的歸到審判的復活。』所有肉身死了,埋葬在墳墓裏的人都要復活。請注意這兩節和二十五節的差異。二十五節說,死人要聽見祂的聲音;二十八節說,凡在墳墓裏的,都要聽見祂的聲音。在墳墓裏的人和死人不同。二十五節是指活在地上的死人,二十八節是指埋在地裏的死人。那些埋在墳墓裏的人,在主第二次降臨的時候將要復活。
除了二十五節說到在靈裏的復活,二十九節還將肉身的復活分作兩種。我們在靈裏復活,就是我們的靈被點活了。這也是在我們靈裏的重生。這在我們靈裏的重生就是主耶穌用神聖的生命,也就是祂自己,來使人復活。此外,還有兩種肉身的復活。其一是『生命的復活,』這是千年國之前,得救信徒的復活。(啟二十4,6,林前十五23,52,帖前四16。)已死的信徒要在主耶穌回來時復活,享受永遠的生命,因此稱為生命的復活。主耶穌回來時,所有已死的信徒將要復活,和活著的信徒一同被提到空中。(帖前四17。)然後得勝的信徒要與主耶穌一同作王一千年。其二是『審判的復活,』這是指千年國之後,不信之人的復活。(啟二十5,12。)所有已死的不信者都要在這一千年之後復活,並在白色大寶座前受審判;(啟二十11?15;)因此稱為審判的復活。我們信徒將要享受並有分於生命的復活,但那些不信的人要在審判的復活中被判接受永遠的沉淪。
肆 子的四重見證
在五章三十一至四十七節,我們看見子的四重見證:施浸者約翰的見證;(約五32?35;)子工作的見證;(約五36;)父的見證;(約五37?38;)和聖經的見證。(約五39?47。)有了這四重見證,人仍可能沒有得到基督自己。猶太人曾因施浸者約翰歡騰,但他們不知道他僅僅是基督的見證人。施浸者約翰的見證指引人到基督那裏。猶太人也看見了基督的工作,但他們不願到祂那裏。他們看見了祂所行的神蹟奇事,卻不知道主是誰,也不到祂那裏。父為子作了見證,但他們沒有祂的話住在他們裏面,因為他們不信父所差來的子。他們甚至查考了為子作見證的聖經,但是他們並沒有到祂那裏以得到永遠的生命。
『查考聖經』可能與『到我這裏來』分開。猶太宗教徒查考聖經,卻不肯到主這裏來;這兩件事應當並行。聖經既是為主作見證,就不該與主分開。我們可能接觸聖經,卻沒有接觸主。惟有主能賜人生命。我們絕不該將聖經和主自己分開。每逢我們查考神的話,我們都必須到主這裏來。我們必須使查考神的話和摸著主成為一件事。每逢我們讀聖經,我們必須將我們的靈向主敞開。當我們的眼睛在閱讀聖經的話,我們的心思在領會這些話時,我們的靈必須操練藉著聖經接觸主。這樣,我們不但在頭腦裏領會聖經上的白紙黑字,還在我們的靈中得到生命。
所有的神蹟、奇事和恩賜,都不過是我們藉以接觸基督的見證。今天的問題是人雖然有了見證,卻未接觸主自己。人可能見到了神蹟奇事,有了恩賜和聖經知識,卻沒有來接觸主自己。只有主自己賜你生命。點活你並賜你生命的,不是神蹟、恩賜、甚至聖經,乃是主自己。
我要再次強調:使徒約翰記錄了這些事例,指明人真正的光景,並啟示主是我們生命的供應。在第一個事例中,我們是好人;在第二個事例中,我們是罪人;在第三個事例中,我們是垂死的人;在第四個事例中,我們是軟弱的人。在第一個事例中,主是我們重生的生命;在第二個事例中,祂是我們滿足的生命;在第三個事例中,祂是我們醫治的生命;在第四個事例中,祂是點活我們的生命。藉著對這四個事例的領會,我們就能領悟我們的所在和我們的所是;我們也能曉得主的所在和所是。然後我們就知道,我們需要甚麼,以及主能供應我們甚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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