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0308第四十九篇 受割禮以達成神的目的
創世記 十七
17:22 神和亞伯拉罕談完了話,就離開他升上去了。
17:23 正當那日,亞伯拉罕遵著神對他所說的,給他的兒子以實瑪利和家裏的一切男子,無論是在家裏生的,是用銀子買的,都行了割禮。
17:24 亞伯拉罕受割禮的時候年九十九歲。
17:25 他兒子以實瑪利受割禮的時候年十三歲。
17:26 正當那日,亞伯拉罕和他兒子以實瑪利一同受了割禮。
17:27 家裏所有的男人,無論是在家裏生的,是用銀子從外人買的,也都與他一同受了割禮。
第四十九篇 受割禮以達成神的目的
(a) 割禮的意義
《一》 脫去我們的肉體
割禮的意義是甚麼?割禮首先是脫去我們的肉體。(西二11,13上,申十16,耶四4上,徒七51。)今天許 多基督徒說到勝過罪,但這不是基本的對付。基本的對付乃是脫去肉體。肉體的確包括有罪的肉體。但在聖經裏,肉體所包括的遠比這個廣。肉體也包括我們天然的力量、才能、能力、才幹,更包括我們天然的人,就是自我,就是『我。』因此脫去肉體,意思就是脫去『我,』就是了結自己。
許 多年前,我尋求勝過罪,但我只有部分的成功 ,直到我看見,我所需要的不是勝過罪,乃是了結我自己。我開始看見,『我』一旦了結,一切就都好了。這就是為何保羅說,已死的人,是已經從罪開釋了。(羅六7。)我們越想勝過罪,就越被罪纏住,被罪困擾。勝過罪最好的方法是死了並葬了,這樣罪就與我們無干了。因此,聖經中基本的對付不是勝過罪,乃是了結我們自己。
雖然創世記幾乎包含了聖經一切真理的種子,卻沒有包含勝過罪的種子。真正的對付罪不是勝過罪,乃是除去自己,使自己受割禮。我們一旦受了割禮,把自己了結,我們對罪就不會有問題了。你若還想要勝過罪,意思就是你仍舊活著。你若了結自己,你與罪就了了。所以這不是對付罪或想要勝過罪的問題,乃是了結我們自己的問題。這是割禮消極的意義。
《二》 將我們帶進復活
割禮積極的意義,乃是將我們帶進復活。(西二12。)割禮總是在第八天舉行的。(創十七12。)在表號上,八這數字表徵復活。這就是說,我們沒有復活,就不能受割禮。割禮必須在復活裏,並且割禮總是將我們引進復活,正如死將人引進復活一樣。一面我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與祂同埋葬,另一面這釘十字架與埋葬要將我們引進祂的復活。當我們被了結,並被引進復活裏,我們就成了一個新人。我們仍然是我們,但我們現在是另一個人,因為我們有另一個生命、性情和構成。我們是在復活裏的人。只有在復活裏,我們纔能達成神永遠的目的。用我們天然的力量,我們不能討神的喜悅,或達成祂的目的。我們的己和天然力量必須藉割禮除去。然後在復活裏,我們要成為另一個人。
《三》 等於受浸
舊約中的割禮,等於新約中的受浸。(西二11?12。)受浸和受割禮都有同樣的目的,就是了結我們天然的人,將我們帶進復活。我們相信主耶穌以後為甚麼要受浸?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已經與祂同釘十字架,並且我們必須埋葬,使我們在祂的復活裏與祂是一。因此,亞伯拉罕受割禮和我們受浸有同樣的意義。受割禮和受浸的原則相同。亞伯拉罕在創世記十五章得稱義,卻在十七章受割禮。割禮怎樣是亞伯拉罕得稱義的標記,受浸也照樣是我們得救的記號。我們如何證明我們已經得救了?是藉著過受浸的生活,就是已經釘死、埋葬並復活之人的生活。我們若是過這樣的生活,人人都能在我們身上看見得救的記號。
《四》 相當於人名的更改
割禮相當於人名的更改。(創十七5?6,15?16。)我們看過,改名就是改人。亞伯拉罕的名字更改了,他這個人也改變了。這對雅各尤其真實。雅各改名為以色列時,他這個人就改變了。(創三二27?28。)這名字的更改只有藉著割禮,藉著將我們自己了結,並將我們引進復活,纔能完成。然後,我們不再是天然的人,乃是復活的人。被了結並被引進復活,乃是人真正的改變。因此,割禮相當於改名。現在我們能明白,為甚麼改名和割禮都啟示在同一章。這兩件事實際上是一件事。改名和割禮的意義,都是了結我們的舊人並將我們帶進復活,使我們成為另一個人。
(b) 不在於外表的肉體和字句,乃在於內裏的心和靈
羅馬二章二十八至二十九節說,『外表上肉體的割禮,也不是割禮。…割禮也是心裏的,在於靈,不在於字句。』割禮不是外表的事,乃是內裏的事。(腓三3。)受浸也是同樣的。受浸不該只是儀式,必須是內裏的實際。讓我告訴你,我在四十多年前聽到的故事。在中美洲,天主教接納許 多沒有得救的人,並為他們施浸。有一天,一個神父在一個男孩頭上灑幾滴水,把他改名為約翰。那時天主教堅持,教徒在禮拜五只喫魚,不喫肉。有一個禮拜五,這個約翰只有肉喫。既然神父已經灑水在他頭上,把他改名為約翰,他想他也能同樣處理這肉。於是他灑水在肉上,稱肉為魚。然後他用水煮肉。他正在煮的時候,神父經過,聞到煮肉的香味,就對約翰生氣,問他在作甚麼。約翰回答說,『我沒有作錯甚麼事。這不是肉,是魚。你不記得你在我頭上灑水,把我改名為約翰麼?我是照著你的作法,灑水在肉上,稱肉為魚。』這不是真正的受浸,也不是真實的改名。受浸必須在靈裏有內裏的實際,不是在外表的形式上灑幾滴水在人頭上。
(c) 基督的割禮
歌羅西二章十一節說到『基督的割禮。』真正的割禮乃是在基督裏。基督的割禮和受浸一樣,意思是了結我們的舊人,使我們成為新造、新人。加拉太六章十五節說,『受割禮不受割禮,都無關緊要,要緊的乃是作新造。』歌羅西書啟示基督是我們的永分,(西一12,)是我們的生命,(西三4,)是我們榮耀的盼望,(西一27,)我們必須憑祂這後裔活著,並在祂這土地上行事為人。(西二7。)我們若要在基督裏行事為人,就不可受別的事物打岔。憑基督活著並在基督裏行事為人的路,乃是與祂一同埋葬。我們已經與基督一同埋葬的人,已經被帶進祂的復活裏,這不是憑著我們的努力,乃是憑著神的運行,就是憑著神的靈所實施的運行。當我們看見我們已經與基督一同了結,一同埋葬,並被引進祂的復活,內住的靈就要以運行印證我們所看見的,把基督的豐富供應到我們裏面,使我們成為在復活裏的人。這不僅僅是教訓;乃是神的運行,就是活的靈在我們裏面的運作。這就是基督的割禮。
歌羅西三章九至十節告訴我們,我們已經脫去舊人,並且穿上了新人。這是真正的改名,是割禮的真正意義,也是受浸的真正經歷。割去肉體就是脫去舊人,並且穿上新人。既是新人,我們就有後裔來達成神的目的。不僅如此,我們在新人裏,我們就是在那地上,在召會中。這全然是經歷基督的事。我們看見我們已經與基督一同了結,並被引進祂的復活,內住的靈就要在我們裏面運行,藉以印證這事,使我們脫去舊人,並且穿上新人。這樣,神就得著後裔和地,來達成祂永遠的目的。
(d) 不是我,乃是基督
加拉太二章二十節說,『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;現在活著的,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。』真正的改名乃是把我改為基督。這纔是受割禮和受浸的意義。基督的割禮作成一件事,就是把我變為基督。然後就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。
(e) 不是我,乃是神的恩典
最終,『不是我,乃是基督,』成為『不是我,乃是神的恩。』(林前十五10。)使徒保羅說,他比別的使徒格外勞苦;但這不是他,乃是神的恩典。恩典是甚麼?我們看過,恩典就是神臨到我們,作我們的一切。
在創世記十八章十節和十四節,我們看到一個非常奇特的說法:『在約定的時候,我要回到你這裏,在生命的時候,撒拉必生一個兒子。』(直譯。)這是甚麼意思?神不需要為了使撒拉生兒子而來。我們若是亞伯拉罕,也許 會說,『主阿,你不需要這麼麻煩。你只要留在天上說一句話,撒拉就必生兒子。』但是主說,以撒的出生是祂的來臨,祂的臨到。神的來臨幾乎就是以撒的出生。神似乎說,『以撒的出生就是我的臨到。以撒不是出於你,乃是出於我的來臨。當我回到你這裏,撒拉必生一個兒子。我的來臨就是以撒的出生。』我不是說,以撒是神,或者神是以撒;但我確說,看起來神的回來幾乎就是以撒的出生。以撒是不尋常的人。雖然他是人,他的出生卻是神眷臨的結果。神的眷臨是甚麼?就是恩典。因此亞伯拉罕和撒拉都能說,『不是我,乃是神的恩典。』
神稱以撒出生的時候為約定的時候。這約定是在創世記十七章二十一節立的,那時神說,『到明年這時節,撒拉必給你生以撒,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。』神稱這約定的時候為生命的時候,說,在生命的時候,祂必回來,撒拉必生一個兒子。這是非常有意義的。我們作的每件事,都必須在生命的時候,並憑著神的眷臨。我們所生的後裔,必須是主在祂恩典的眷臨中來臨。這恩典的眷臨就是以撒的出生。這證明只有神所作到我們裏面的基督,纔能成為後裔得著地,以達成神的目的。這絕對是恩典的事。這不是我,乃是基督。這不是我,乃是神的恩典。讚美主,我們實在有基督和神的恩典作到裏面,使我們能有後裔並得著地。我們有基督作我們的後裔,有召會生活作我們的地。這全然是割禮的結果。
《一》 脫去我們的肉體
割禮的意義是甚麼?割禮首先是脫去我們的肉體。(西二11,13上,申十16,耶四4上,徒七51。)今天許 多基督徒說到勝過罪,但這不是基本的對付。基本的對付乃是脫去肉體。肉體的確包括有罪的肉體。但在聖經裏,肉體所包括的遠比這個廣。肉體也包括我們天然的力量、才能、能力、才幹,更包括我們天然的人,就是自我,就是『我。』因此脫去肉體,意思就是脫去『我,』就是了結自己。
許 多年前,我尋求勝過罪,但我只有部分的成功 ,直到我看見,我所需要的不是勝過罪,乃是了結我自己。我開始看見,『我』一旦了結,一切就都好了。這就是為何保羅說,已死的人,是已經從罪開釋了。(羅六7。)我們越想勝過罪,就越被罪纏住,被罪困擾。勝過罪最好的方法是死了並葬了,這樣罪就與我們無干了。因此,聖經中基本的對付不是勝過罪,乃是了結我們自己。
雖然創世記幾乎包含了聖經一切真理的種子,卻沒有包含勝過罪的種子。真正的對付罪不是勝過罪,乃是除去自己,使自己受割禮。我們一旦受了割禮,把自己了結,我們對罪就不會有問題了。你若還想要勝過罪,意思就是你仍舊活著。你若了結自己,你與罪就了了。所以這不是對付罪或想要勝過罪的問題,乃是了結我們自己的問題。這是割禮消極的意義。
《二》 將我們帶進復活
割禮積極的意義,乃是將我們帶進復活。(西二12。)割禮總是在第八天舉行的。(創十七12。)在表號上,八這數字表徵復活。這就是說,我們沒有復活,就不能受割禮。割禮必須在復活裏,並且割禮總是將我們引進復活,正如死將人引進復活一樣。一面我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與祂同埋葬,另一面這釘十字架與埋葬要將我們引進祂的復活。當我們被了結,並被引進復活裏,我們就成了一個新人。我們仍然是我們,但我們現在是另一個人,因為我們有另一個生命、性情和構成。我們是在復活裏的人。只有在復活裏,我們纔能達成神永遠的目的。用我們天然的力量,我們不能討神的喜悅,或達成祂的目的。我們的己和天然力量必須藉割禮除去。然後在復活裏,我們要成為另一個人。
《三》 等於受浸
舊約中的割禮,等於新約中的受浸。(西二11?12。)受浸和受割禮都有同樣的目的,就是了結我們天然的人,將我們帶進復活。我們相信主耶穌以後為甚麼要受浸?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已經與祂同釘十字架,並且我們必須埋葬,使我們在祂的復活裏與祂是一。因此,亞伯拉罕受割禮和我們受浸有同樣的意義。受割禮和受浸的原則相同。亞伯拉罕在創世記十五章得稱義,卻在十七章受割禮。割禮怎樣是亞伯拉罕得稱義的標記,受浸也照樣是我們得救的記號。我們如何證明我們已經得救了?是藉著過受浸的生活,就是已經釘死、埋葬並復活之人的生活。我們若是過這樣的生活,人人都能在我們身上看見得救的記號。
《四》 相當於人名的更改
割禮相當於人名的更改。(創十七5?6,15?16。)我們看過,改名就是改人。亞伯拉罕的名字更改了,他這個人也改變了。這對雅各尤其真實。雅各改名為以色列時,他這個人就改變了。(創三二27?28。)這名字的更改只有藉著割禮,藉著將我們自己了結,並將我們引進復活,纔能完成。然後,我們不再是天然的人,乃是復活的人。被了結並被引進復活,乃是人真正的改變。因此,割禮相當於改名。現在我們能明白,為甚麼改名和割禮都啟示在同一章。這兩件事實際上是一件事。改名和割禮的意義,都是了結我們的舊人並將我們帶進復活,使我們成為另一個人。
(b) 不在於外表的肉體和字句,乃在於內裏的心和靈
羅馬二章二十八至二十九節說,『外表上肉體的割禮,也不是割禮。…割禮也是心裏的,在於靈,不在於字句。』割禮不是外表的事,乃是內裏的事。(腓三3。)受浸也是同樣的。受浸不該只是儀式,必須是內裏的實際。讓我告訴你,我在四十多年前聽到的故事。在中美洲,天主教接納許 多沒有得救的人,並為他們施浸。有一天,一個神父在一個男孩頭上灑幾滴水,把他改名為約翰。那時天主教堅持,教徒在禮拜五只喫魚,不喫肉。有一個禮拜五,這個約翰只有肉喫。既然神父已經灑水在他頭上,把他改名為約翰,他想他也能同樣處理這肉。於是他灑水在肉上,稱肉為魚。然後他用水煮肉。他正在煮的時候,神父經過,聞到煮肉的香味,就對約翰生氣,問他在作甚麼。約翰回答說,『我沒有作錯甚麼事。這不是肉,是魚。你不記得你在我頭上灑水,把我改名為約翰麼?我是照著你的作法,灑水在肉上,稱肉為魚。』這不是真正的受浸,也不是真實的改名。受浸必須在靈裏有內裏的實際,不是在外表的形式上灑幾滴水在人頭上。
(c) 基督的割禮
歌羅西二章十一節說到『基督的割禮。』真正的割禮乃是在基督裏。基督的割禮和受浸一樣,意思是了結我們的舊人,使我們成為新造、新人。加拉太六章十五節說,『受割禮不受割禮,都無關緊要,要緊的乃是作新造。』歌羅西書啟示基督是我們的永分,(西一12,)是我們的生命,(西三4,)是我們榮耀的盼望,(西一27,)我們必須憑祂這後裔活著,並在祂這土地上行事為人。(西二7。)我們若要在基督裏行事為人,就不可受別的事物打岔。憑基督活著並在基督裏行事為人的路,乃是與祂一同埋葬。我們已經與基督一同埋葬的人,已經被帶進祂的復活裏,這不是憑著我們的努力,乃是憑著神的運行,就是憑著神的靈所實施的運行。當我們看見我們已經與基督一同了結,一同埋葬,並被引進祂的復活,內住的靈就要以運行印證我們所看見的,把基督的豐富供應到我們裏面,使我們成為在復活裏的人。這不僅僅是教訓;乃是神的運行,就是活的靈在我們裏面的運作。這就是基督的割禮。
歌羅西三章九至十節告訴我們,我們已經脫去舊人,並且穿上了新人。這是真正的改名,是割禮的真正意義,也是受浸的真正經歷。割去肉體就是脫去舊人,並且穿上新人。既是新人,我們就有後裔來達成神的目的。不僅如此,我們在新人裏,我們就是在那地上,在召會中。這全然是經歷基督的事。我們看見我們已經與基督一同了結,並被引進祂的復活,內住的靈就要在我們裏面運行,藉以印證這事,使我們脫去舊人,並且穿上新人。這樣,神就得著後裔和地,來達成祂永遠的目的。
(d) 不是我,乃是基督
加拉太二章二十節說,『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;現在活著的,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。』真正的改名乃是把我改為基督。這纔是受割禮和受浸的意義。基督的割禮作成一件事,就是把我變為基督。然後就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。
(e) 不是我,乃是神的恩典
最終,『不是我,乃是基督,』成為『不是我,乃是神的恩。』(林前十五10。)使徒保羅說,他比別的使徒格外勞苦;但這不是他,乃是神的恩典。恩典是甚麼?我們看過,恩典就是神臨到我們,作我們的一切。
在創世記十八章十節和十四節,我們看到一個非常奇特的說法:『在約定的時候,我要回到你這裏,在生命的時候,撒拉必生一個兒子。』(直譯。)這是甚麼意思?神不需要為了使撒拉生兒子而來。我們若是亞伯拉罕,也許 會說,『主阿,你不需要這麼麻煩。你只要留在天上說一句話,撒拉就必生兒子。』但是主說,以撒的出生是祂的來臨,祂的臨到。神的來臨幾乎就是以撒的出生。神似乎說,『以撒的出生就是我的臨到。以撒不是出於你,乃是出於我的來臨。當我回到你這裏,撒拉必生一個兒子。我的來臨就是以撒的出生。』我不是說,以撒是神,或者神是以撒;但我確說,看起來神的回來幾乎就是以撒的出生。以撒是不尋常的人。雖然他是人,他的出生卻是神眷臨的結果。神的眷臨是甚麼?就是恩典。因此亞伯拉罕和撒拉都能說,『不是我,乃是神的恩典。』
神稱以撒出生的時候為約定的時候。這約定是在創世記十七章二十一節立的,那時神說,『到明年這時節,撒拉必給你生以撒,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。』神稱這約定的時候為生命的時候,說,在生命的時候,祂必回來,撒拉必生一個兒子。這是非常有意義的。我們作的每件事,都必須在生命的時候,並憑著神的眷臨。我們所生的後裔,必須是主在祂恩典的眷臨中來臨。這恩典的眷臨就是以撒的出生。這證明只有神所作到我們裏面的基督,纔能成為後裔得著地,以達成神的目的。這絕對是恩典的事。這不是我,乃是基督。這不是我,乃是神的恩典。讚美主,我們實在有基督和神的恩典作到裏面,使我們能有後裔並得著地。我們有基督作我們的後裔,有召會生活作我們的地。這全然是割禮的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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