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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s43c036第三十六篇 那靈的工作終結於神性與人性的調和(一)

  约翰福音 十六 5~11及注 第三十六篇 那靈的工作終結於神性與人性的調和(一) 我們若清楚約翰十四、十五章,就很容易領會約翰十六章。基本上,這一章並沒有新東西。在前兩章,主已經說過主要的原則。讀過這三章,並加以比較,似乎主在重複祂的話。雖然發表改變了,基本的原則還是一樣。因此,我們來看十六章時,必須記得主在前兩章所論到的主要原則。在我們來看十六章以前,讓我們先複習這些原則。 頭一個主要原則是主必須去,就是說祂必須死而復活。祂的去並不意味著祂要離開門徒。祂的去就是祂的來;祂正採取另一步而來。藉著死並復活祂採取了另一步而來。主來的第一步是藉著成為肉體,使祂能與我們同在,並在我們中間。但那時祂還不能進到我們裏面。祂第一步的成為肉體,使永遠的神藉此成了人,好接觸我們。但在祂能進入我們裏面,並與我們調和之前,還需要第二步;那一步就是祂的死與復活。乃是藉著祂的死與復活,祂從肉體變化形像成為那靈。祂的肉體是祂藉以來與我們同在,並在我們中間的形態;但那靈是祂藉以進入我們裏面,並與我們調和的另一形態。 第二個主要原則是主經死而去,使祂在復活裏作實際的靈回來。主的一切所是都能藉靈實化。我們若只有關於主的教訓、道理和字句,卻沒有靈,我們就沒有實際。關於主的道理教訓並不是實際。主的實際乃是聖靈,聖靈是主的實際。比方說,我們知道主是生命。但我們若沒有聖靈,就絕不能得著生命。聖靈既是基督的實際,我們有聖靈,就有基督的實際;這樣我們就有生命。再者,我們知道主是光。得著聖靈就是得著光。我們若沒有聖靈,就沒有光。主也是道路。我們若有聖靈,我們就有道路,知道如何作每件事。然而,我們若沒有聖靈,只有道理的教訓,我們就沒有真正的道路。基督的實際就是聖靈,聖靈就是實際的靈。實際的靈來到,意即基督的實際來到。 約翰十四、十五章裏的第三個基本原則是相互的住處。藉著基督這實際的靈來到,祂就要住在我們裏面,我們也要住在祂裏面。祂和我們,我們和祂,因而要成為一相互的住處。我們乃是父在子裏成為靈的住處,而三一神是我們的住處。我們能住在三一神裏面,三一神也能住在我們裏面。這樣,三一神自己便與我們調和了。人性與神性,神性與人性,調和為一。這是這兩章的中心思想。事實上,這是神心意的主要觀念,基本原則。這是整個宇宙的奧祕。 許多弟兄姊妹要看見神性與人性調和的這件事,並不太容易。一次又一次,我禱告並仰望主,願祂向眾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