哥林多前書生命讀經第四十四篇 對付喫祭偶像之物(一)
第四十四篇 對付喫祭偶像之物(一) 讀經:哥林多前書八章一至十三節。 我們看過,林前六章十二至二十節可視為保羅對付婚姻生活,並對付喫祭偶像之物的引言。 婚姻和飲食都是神所命定的 。所以,關於婚姻和飲食我們有自由。然而,我們使用這些事,必須以神的方式,並 為著神的目的 ,不是為著我們的情慾。不但如此, 婚姻和飲食與我們物質的身體有關 。保羅在六章十三節說,身體是為主;在六章十五節說,我們的身體是基督的肢體;在六章十九節說,我們的 身體是聖靈的殿。 我們人是由靈、魂、體所組成的完整實體。我們的身體要成為聖靈的殿,就必定牽涉到我們的全人─靈、魂、體。我們既是完整的實體,我們這人就沒有一部分該與其他的部分分開。一面,我們的身體是基督的肢體和聖靈的殿;另一面,也牽涉到我們的靈。為這緣故, 保羅在強調身體是基督的肢體和聖靈的殿這段話裡告訴我們,我們與主成為一靈 。(林前六17。) 在七章保羅說到婚姻的事。 婚姻生活必然牽涉到我們全人。 照著保羅在本章所說的,我們必須是為著主、與祂是一、服從祂、將自己交給祂、並在祂裡面對我們的環境能知足的人。我們需要從主接受我們的環境,並在每一種情況中與祂同在。這需要我們運用我們的靈來操練與主成為一靈。這也是要過一種生活,叫我們的身體成為基督的肢體和聖靈的殿。我們若摸著七章的深處,就會看見關於 婚姻問題的解答,總結於描述一個人與主是一,並過一種生活,使他的全人作主的居所。因 為他的身體乃是基督的肢體和聖靈的殿,他就不會為著神所命定以外的目的使用身體。不但如此,他也服從主和祂的引導,總是留於主所安排的環境,不發起任何改變。因此,他是為著主的目的與祂是一的人。 在八章保羅對付我們的喫,這是比婚姻生活 更實際的事。 我們不結婚仍然能活著,但不喫就不能活;喫是絕對必需的。神創造我們,是要我們必須喫纔能活。這是神的命定。 我們從一章往前到八章,就發現保羅的對付越過越實際。八章所題的喫比一章所說的哲學實際得多。哲學包含抽像的觀念,而喫是極其具體、實際的。 我們看過,在林前頭四章啟示好些屬靈的事。在對付喫祭偶像之物的事上,原則也是一樣的。這點佔了三章篇幅。在這幾章裡,有好些重要的屬靈要點。 在八章保羅說到不妥當的喫,一至三節指出這樣的喫不是照著能建造的愛。四至七節指明偶像算不得甚麼,八節說食物不能將我們薦與神。最終,在九至十三節保羅說到絆...